台南市的一起重大車禍造成3歲女童死亡父:要替女兒討公道了

ken299629 wrote:
行人穿越馬路的時候
汽機車必須等到行人走上對向的人行道
才可以起步


路很大條的
等行人走到對向都變紅燈了

以前那麼多天橋不知為何要拆掉?
「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ken299629
已經看到有部分路口紅綠燈改為:綠燈前30秒,斑馬線的行人號誌是綠燈,行人可以過斑馬線。綠燈後30秒,斑馬線的行人號誌是紅燈,行人不能再穿越斑馬線了,這時就是轉彎汽機車通行的時間。
ken299629
天橋如果改成電扶梯+電梯上下天橋,天橋上用輸送帶快送移動至對向,然後要有天篷遮陽遮雨,這樣大眾比較願意使用天橋過馬路。[XD]




駕駛員從後方來,不減速步觀察不注意,說什麼都沒用,只會怪A柱,那是一條命啊!

討公道~一命換一命~殺你說是菜刀的錯!
CBK Club outstanding
完全沒有看路啊
最好的報復方式就是請人作法 弄死她肚子裡面的小孩

鼓吹自己死去的女兒投胎去對方家裡讓對方養一輩子報仇
每個人都有當行人、當駕駛、當騎士、騎孔明車的時候,説句難聽點的,你如果不希望你跟家人如此慘死,那你就別幹這種事,今天你怎麼對其他用路人,改天就是別人弄你,從這刻起,由你們自身來做起
不雨
因為直行車路權無敵大政府市區抓超速怠惰又怕被反,所以想要轉過去每個人都有轉彎搶快的時候你不搶等一百次紅綠燈轉不過去,行人只是這種強迫搶快爛交通體制下的犧牲者,眼下一堆為自己淺見帶風向帶社會仇恨而已!
講了N次的所謂行人地獄根絕辦法就是
「行人專用通行時間」
這種設定各縣市交通局就是主管機關可以自行更改設定
卻至今沒有一個縣市敢全面實施
然後出了事再來罵「中央」

不要躲棉被哭傻傻的以為無能的司法會給你什麼公道
報復正義是基本人權、自己的正義靠自己的「雙手」爭取

台灣人經過日治+國民黨白色恐佈的這段時間
奴性已經養成、遇到不公不義的事完全沒有反抗的心

只要沒有「手刃」這類的垃圾、你的寶貝女兒就不會是最後一個

你這次放過這個垃圾 = 害了下一個被害者的共犯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JDKy898
車輛沒法管,就推行人專用通行時間。
台灣駕駛人素質,哀。
漂亮~ 撞的好,社會好榜樣
大家要多多學習
Edwwward
如果哪天撞到你媽你還能這樣跟大家說撞得好我就服你⋯廢文王耶
深不可測之下一位
我就廢~~~~~~~ XD
現在已經開始網路大亂鬥帶風向一對自己為自己方式全宇宙最厲害....要修屁法惹


A柱個屁啦
人都在你眼睛前面了
還可以撞下去~加速輾過去.....
ccm083
當下可能沒在看路,轉頭看車機或手機?
CX-5不是有AEB
AEB沒有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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