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089987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089987反正會索賠,就算撞壞幾百台也沒差。
就是撞上賠償費高這些人以後才會專心開車這是在打臉那些嘴跟上車流的概念錯誤導致無法閃避惹禍嗎?還是說反對千萬超跑價格太昂貴在路上跑應該禁止不然撞上賠償費太高?靠北~~~也很多猴子壓彎撞橋墩撞護欄多不聲數不就又要怪公路局蓋昂貴橋墩為什麼不把護欄拆掉通通不用蓋更省錢???鋪石子路就行了高公局又不是突然橫出來給你撞防撞車本來就是要...人家在那邊不動自己開車不專心要撞上去怪誰?台灣人這種冷血王國就是要血的教訓不要再亂帶這種風向了....自己多爬文地理頻道台灣人口密度是全球數一數二車子擁擠程度也是為什麼自己開車要跟那麼近不保持安全距離增加視野..開車不注意路況怪小怪鼻也快世界第一了開車習性不改只想要懶.......說什麼做什麼都是多餘鼓勵高公局把車車升級至起碼兩千萬起跳保證肇事會降低
maya95 wrote:康乃狄克州 卡車安裝衰減器 - 便攜式防撞墊 CTMA 你朋友在賣 CTMA ?--以上是開玩笑的,但如果有人用同樣的話問承辦人,他該如何自處?反正規範就是照著前人走,有事也是前人的事情。政府採購法的本意是興利除弊,除弊或許有了一些效果,興利應該是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