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駕駛,你會按喇叭嗎?

除非綠燈亮了還不走,我才會按喇叭,

其他任何狀況,我都不按,

按了還撞上,代表已注意、而故意。

用按喇叭的時間,踩煞車或閃避,會更好。
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就有優先權,按喇叭是沒品表現,開車真的沒差幾秒鐘....尊重行人是必須。
allenhuang1971
這種行人品德也沒高到哪
小牛7 wrote:
行車方向是綠燈,行人(恕刪)


我會讓她,也不會對她按喇叭,因為那是斑馬線
不管紅燈綠燈,在斑馬線,交通工具都應該要減速或是注意
比起亂衝過馬路的行人來說
她能去走斑馬線已經不算很雷了
(理論上斑馬線還是行人擁有優先權的)
馬路上,最脆弱的是行人
盡可能尊重行人,交通才會好
(三寶例外)
我會讓他過
因為無法判斷對方精神狀態
更怕是來碰磁的

綠燈代表可以通行
但不代表可以去碰撞&傷害他人
台灣的那條奇葩法律你忘了嗎
應注意而未注意
老人家 行動不便
不會按喇叭
突然受到驚嚇會發生什麼意外不知道
就算責任歸屬很難成立
但心裡會不安
小牛7 wrote:
行車方向是綠燈,行人(恕刪)


下雨天,路滑,會開慢一點,我會讓他,不會按喇叭
第 44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十五公里以下。
二、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三、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
四、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
五、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
六、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
七、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ran02847 wrote:
大按喇叭+作勢撞牠當...(恕刪)

看車上有無乘客,車上無乘客就高速逼近,按喇叭再貼身急停嚇嚇他。
行人並沒有闖紅燈權,絕對路權只是你不能撞他。
不會按
我會停下來閃雙黃燈讓他先過

車上有其他乘客的話我還會宣導禮讓行人與法規

我心裡面會持續性的複誦xx娘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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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好,當然要機會教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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