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單一車道,你是前車有打方向燈,他是後車,而且你都左轉一半了再撞你,
那他不是就逆向?我猜他事前應該騎很快,跨越雙黃線在超車,結果沒注意到你要左轉。
若你的陳述是對的,對方根本全責。光一條未保持車距就夠了。
另外,你沒肇事責任對方應該也無法用你的強制險?(若用了你未來的保費會變多?)
不然你就給你的強制險公司,叫他自己去申請醫療費。不要跟他543。
刑事 : 而且沒碰撞,你可以說他自摔跟你沒關係。過失傷害會不會起訴都是一個問題。
民事賠償 : 你要要求他提出證明他摔車和你有關係的證據,不然他就是自摔。你根本不用賠。
對方根本只想獅子大開口。
你不用怕跑法院,去法院多看看、偵查庭開一開,增加社會經歷,以後就知道怎麼應付這種人。
就給他告。反正你站得住腳。
p.s1. 看那台改車樣子就知道是年輕屁孩,亂騎車。
2. 切記千萬別先掏錢給對方,讓法院去處理。若一審敗訴,記得上訴。
不過這部分就看你要怎麼與他糾纏而已,除非你有對話失言讓他錄下來(但我相信你應該也沒有對他錄音),不然本案就是一個沒有任何證據的車禍事件,只要你堅持好『沒有碰撞、有確認路況、對方莫名自摔』,那你講你的、他講他的,雙方各執一詞、無證據、那以無罪推定的情況下,理論上你應該是不會要負什麼責任的,但就是會很花時間要陪他在那裡鬧…,這類人就是抓準息事寧人的心態而獅子大開口……
當然,建議的是你接下來若再有和他糾纏、對話,記得要錄音,不然以他現在改口的情況,估計是在調整他的謊言,一直與他對話下去,等到調解時,他就有一個較完美、沒有漏洞的謊言可以說出來了。
那時候車子正在往前慢慢移動,我看他摔車,有下車查看一下,看對方自行爬起來,我就自行開車離開。
當天晚上就收到交通隊的電話,表示對方告我肇逃,要我第二天一大早去交通隊。
第二天早上,交通警察要我停車後,帶相關人到我車子旁邊巡視,問他,你說是這輛汽車撞到你的機車,你來指出哪裡有撞到或擦撞的痕跡,機車騎士也說不出來,
但是他就是強硬要求,他就是要我陪他一輛新的機車,和3萬元醫藥費和精神賠償,
因為即使我沒有撞到他的機車,我也要負道義責任,我沒有停車下來協助他處理他摔車事宜。
交通警察表示,這很無理,因為根據這位騎士向後方機車騎士取得的行車紀錄器,很明顯是機車騎士鑽車自摔。
但是機車騎士表示,如果交通警察不能斷定我的肇責,他要求做筆錄送 協調委員會,由協調委員會去認定我有無責任。
後來大約半個多月後,我又跑了一趟協調委員會,去到協調會現場,他仍強力要求我要賠償,至少也要賠他一萬元醫藥費和修車費用,我表示這根本很無理,我不可能賠償。
最後是這位騎士認為要我賠償不可行,最後自行撤件。
我的經驗提供給樓主參考。
不確定是二月幾號了,當天早上八點多天氣好視線良好,上班路上在黃色網狀格區左轉已快轉彎結束的時候被右側也要左轉的機車擦撞副駕駛車門至前保桿(心痛啊....牽不到三個月)
發生當下也是先報警後關心機車騎士有無大礙,當下也表明沒看見我的車輛
(說是有死角...我車速緩慢車輛也有4米68長,1米81寬,為何看不見及摩托車視線有沒有死角就先不討論)
因天氣涼爽,機車騎士穿的比較多,當下脫下外套查看也是沒有外傷及不舒服的情況後等警方到場檢測酒駕,畫圖後便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騎士因警方提醒先去醫院檢查便沒有一同前往
(從這次車禍裡也長知識了,車禍筆錄「不一定」要陳述事實只要說什麼,警方就紀錄什麼,只講自己有利最重要)
後續因有乙式車險便先出險維修車輛,維修金額憑印象大約12萬(有單據先不去翻查)
因有保險除了後續有致電一通電話關心有無傷勢後便也沒再追蹤後續
直到過了幾個月後接到對方電話表示我方保險要求他們依肇責分攤維修費用,對方便明確的表示他們只接受各自車輛的維修費用(他機車連後視鏡都沒破,猜測維修金額應該不高)否則便對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我便回答我先與我方保險公司瞭解情況後再回覆
致電保險公司聯繫上處理此事件的人員瞭解情況後才知道初判表因現場道路無監視器有拍攝到對應角度故寫無法判定,所以要判斷出肇責只有付費申請車禍鑑定,費用我記得是兩千還是三千
隔沒多久因快超過六個月追朔期對方也真的提出告訴,我便跟對方聯繫希望做車禍鑑定,費用的部分我先出,最後看肇責來分攤這筆費用,這時候對方除了不願意接受任何賠償的要求之外還反過來說車禍的發生是因為我去撞他而導致的(天啊....是什麼樣的邏輯可以解釋我在這種情況下用副駕駛車門去撞你啊....)
跟保險公司聊了很久,最後因為不想背上刑事的案底而妥協,維修費用由我方全額承擔
(上法院只要不是零肇責即使一成都會成立過失傷害,還有有一筆易科罰金30天1天1000的費用,這保險不出)
騎士自己造成了錯誤,不但不為錯誤負責還要鑽這種以刑逼民的漏洞來躲避賠償,真心看不起這種人
但自此之後我便非常非常非常厭惡亂駕駛摩托車騎士
看起來你的狀況也是碰到初判表無法判斷的情況,是我一毛都不會賠對方,除非對方有實質證據可以舉證自摔是因前方車輛造成(急煞或急轉彎)否則沒碰撞的情況下憑什麼前車要賠?
說穿了,很基本的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才會造成自己驚嚇或沒注意而摔車吧.....


個人積分:1175分
文章編號:84418012
關閉廣告
顯示廣告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