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高速公路北上圓山出口匝道(惡意舉發請注意)

變換車道一定要打方向燈,這是無庸置疑

一分為二的閘道虛線,就是變換車道,樓主還是更新一下進度,乖乖繳國庫,以免砲火猛烈
m6578900 wrote:
就我所知確實是要打方向燈變換過去。


當90%的用路人都不遵守交通規則,那遵守的10%像傻子.
若90%的用路人都遵守交通規則,那不遵守的10%會被唾棄.

台灣的交通亂象,那些交通警察跟政府官員都沒看到嗎?還是他們也是90%不遵守的用路人之一.

s1635584 wrote:
當90%的用路人都不遵守交通規則,那遵守的10%像傻子.


其實應該套用某個市長說的,如果一個交通規則會有90%不遵守,不是代表那10%是傻子,是這個規則有重大陷阱,造成用路人容易有意無意的違規,該修正的是錯誤的交通設計,而不是一直處罰用路人卻達不到改善交通的目的,這也是我很看不起交通部那群公務體系的原因,躲在辦公室吹冷氣,搞出一堆擾民的交通設計還死不認錯
惡意檢舉無誤.

也不知道一堆酸民在酸什麼.

依版主說的情況,這是可以申訴的,只是未必划算.

下匝道時是單一車道,然後半途變成2個車道,在塞車時根本無法查覺突然變成2個車道.
這種情況下的罰單都是不成立的.

不過還是要看檢舉照片.
如果前方根本就没有車陣,那就說不過去了.
不過就算如此也没必要檢舉,這種違規只有魔人才會檢舉.
有時間不會去檢舉影響安全的違規,只會找麻煩,然後還有人認同這種做法,心態都不太健全.


警察的心態有像公務員,就是敷衍人民而已.
geoguide wrote:
惡意檢舉無誤.也不知...(恕刪)

我也認為檢舉人是刻意的
這種違規行為應該有半數以上都不會打燈
真要檢舉是檢舉不完吧
可能樓主哪裡礙到或切線到檢舉人
而且連續檢舉2次應該是有報復心理

geoguide wrote:
下匝道時是單一車道,然後半途變成2個車道,...(恕刪)

但我不同意會不知地上有一分二的虛線
幾乎每個交流道都會有怎可能會不知?
而且樓主應是通勤要是說沒看到說不過去

剛好昨天就是跟樓主一樣是從圓山23A下來

現場標線跟樓主google不一樣
跟5樓的示意圖是一樣

我前方的小黃變換車道有打方向燈

小黃轉彎也有打方向燈
這種優質小黃不多了

平面道路標線是左轉無誤
依交通法規要打方向燈


p.s. 本人很少走這,但變換車道跟左轉還是有方向燈打好打滿
駕照都考過了,上路之後的規則就不該自我解釋自我感覺良好
geoguide wrote:
惡意檢舉無誤. 不過還是要看檢舉照片.
如果前方根本就没有車陣,那就說不過去了.
不過就算如此也没必要檢舉,這種違規只有魔人才會檢舉.有時間不會去檢舉影響安全的違規,只會找麻煩,然後還有人認同這種做法,心態都不太健全. (恕刪)


看那幾個贊同的人
不意外

以前還會說:為了交通安全才檢舉
用這糖衣來包裝他們的行為
還稱這為義行
什麼給他力量讓他持續下去

遇到這類的就說:法規說這樣就這樣 

反覆無常欸
就只是為了檢舉而檢舉阿
還可以稱這為惡意違規?

快笑死人
對開單的偏執也太重了吧~
有人被開單就是爽這樣

之前的回文可能戳到魔人痛點
被檢舉刪文了
忙到剛剛看了一下回文,說真的,我很讚同上路就要遵守交通規則,但很多人連我發文的內容都看不清楚或是看不懂就亂回,我就不一一回應了。順便提一下,我今天早上又路經這個路段,這個虛線又變長了,也因為變長的緣固,線又順著更靠近右邊的邊線。早上從這個邊線的開始就全部都是排隊等下交流道的車龍,也就是說,整條虛線都是被壓在塞車的車流下面,沒一台車有打燈(除了我之外)。

我認為在這個路段的舉發是非常刻意且有爭議的,因此發文提醒大家不要違規,因為有人會利用這機會偷襲九成以上忽略的駕駛人,這個檢舉的人是不是心理變態我不知道,但我認為惡意的成份是絕對有。因為根據告發開單的員警說,他已經接到十幾二十通同樣的陳情電話,迫使員警自己也向監理單位討論過相關的舉發疑義。

不知道要打燈不代表就是愛違規,或刻意不守法。微罪不罰的條款不都也通過了嗎?那些利用違規檢舉而濫舉(為檢舉而檢舉)的人,你的行為並不是想要讓交通、讓社會更好,我相信這種心裡極度不平衡的負面的能量應該一直都在你心中,這樣對你和家人都不好,早點回頭是岸吧。

PS.之前有個人說我沒品,那個小朋友等你長大多讀點書、多賺點錢之後再來批評,我等你。也可以互相秀一下每年捐助社會公益團體的錢,或是每年繳稅的稅單,看看哪個人才是對國家建設有幫助、對社會有貢獻的人?歡迎來單挑!
員警無奈是代表現在用路人的觀念太差

很多線要不要打燈都不知道?然後怪別人檢舉?

自已把燈打好打滿,我就不信檢舉的到你

我到現在每天上班還是遇到一堆匝道匯入的無示虛線存在不打燈

我想他們應該也是拿到罰單才懂的虛線也要打

用路人觀念差,然後怪別人檢舉,有沒有搞錯?

如果覺得這個路段的路線設計有問題,那就請打電話跟相關單位反應

如果你明知道這路最設計是有問題的,而不跟相關單位反應

那正常台灣人的做法就是,好吧,等出事在說

或是像你說的,一堆人被開單後,然後去申訴後,相關單位在來正視這個問題

我也不是只有檢舉而以,我常常遇到不合理的設計時,就會去投訴給相關單位

有些會被改進(有法檢舉),有些依然無解(無法規檢舉,因為投訴的人太少,顯得我們多管閒事而以)

問一個簡單的問題,你們常常遇到下匝道後,會有那種告示牌上面是寫左往xx,右往xx的

那你們有人去投訴過為何照片中的告示牌是立在已經都過了切換時間點才看的到的嗎?

我相信版上10個用路人有10個人沒反應過,那如果我們檢舉這種雙白線

那不就也怪我們檢舉的人,那個牌那麼遠,誰看的到,看到在切過去,又被檢舉達人拍

然後只怪檢舉的人,不是這樣嗎?




你可以去檢舉看看就知道了
ERICSUNG wrote:
想請問一下,若錄到紅斑馬或總統車隊沒打燈,舉發會過嗎?
總不能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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