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禍遇到獅子大開口 你們會妥協嗎?!


Q小芯Q wrote:
話說,3/11發生了...(恕刪)



這種情況,我的作法會跟他跑法律程序。
原因有二。
第一。是他來撞我的,我若要負相對責任也較輕。賠的部份比例原則下,我有利於他。當然跟他跑法律程序。
第二,態度問題。若有困難。多給一點當幫助他還可以考慮。但以此要討要生活費。而且還變來變去。當我提款機。那他會更倒媚。
可以拿到會更少。
一般來說。這種車禍的法院判決。都不會超過半年。以一個月三萬來算。最多就是18萬。
加上是小車禍。也大多是三個月左右的判決。
也就是說。超過九萬的話都不用談合解了。跑法律程序吧。
。以這種情況看起來。我個人的作法是。五萬內解決。不然。跟你搞長期抗戰我也沒差。

事情的處理是以如何做最快解決為大要。但另一個重點是。獅子大開口。也要你有相當的道理與實力。否則。把我當紙糊的。我寧願跟你鬥到底。
前幾天孩子也跟人小車禍。我的處理是。看對方想要怎麼做。然後再來協調。後來對方開口三千。「因為只是擦傷」
可是又想拿多點。
我說。三千就三千。和解書現場寫一寫。他不肯。我說老大。你要錢不寫和解書。這怎麼是社會規矩。月大火竹人女戈水我請路人作證。一定要他寫和解書。他又變成說他衣服很貴。一件就要幾千塊了。不知道衣服有沒有破掉。
我說大哥。男人不要這麼囉嗦。價格是你自己講的。我也沒有跟你殺價。阿莎力一點。擦破皮而已。三千塊很好了好不好。這句我是沒有說出口啦。
後來他又說要報警。
我說:好啊!要報就來報。跟你跑程序也沒有關係。只要你開心就好。
他後來看我好像什麼都不怕的樣子就算了。因為,跑警察局。他也很麻煩。
後來就簡單解決。
我要說的就是。態度問題。把態度定好。對方才不會變來變去。不給空間。他才不敢胡思亂想。
不用怕啦!這種社會事。算小事。
Q小芯Q wrote:
話說,3/11發生了.轉彎前有看後視鏡後方並沒有來車,在確認無來車情況下車頭切入左轉位置時,一直都是以滑行速度在慢慢行駛,車子左轉約10-20度時在車子左後方忽然一台機車從對向車道的位置從後方衝過來,還來不及反應,對方就撞上來了,好在車子車速相當慢立刻煞車下車查看。..(恕刪)


看不懂說明
左轉然後對方從對向來
充滿問號?????
把事故圖放上來再說吧
還有都有鑑定報告了
還懷疑造假
這疑心病也太重了吧

Q小芯Q wrote:
不然按照行車記錄器顯示...(恕刪)
能貼上行車紀錄器影片嗎?
我猜樓主是指這個路口(高雄市建國民族路口,西往東方向)


或是這個路口(高雄市建國民族路口,西往東方向)


如果是的話,機車完全無肇責的話就有點扯。
關於這點小弟有點事情想請教各位先進
如果本身有保全險(車體、第三人、財損)的情況下
跟機車這類型只有單純保強制險的情況下發生風險

先不管肇事責任的比例
是否可以完全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當然電話問候是會做到的
你是的確賠定了,但是盡量傷害降到最低,你跟他談幹嘛,叫保險員跟他談就好,不然你的保險公司幹嘛的,沒有勞健保請他拿出薪資證明出來,再大力的砍5折,不要的話,請法官判,這種貪的人,5萬也會成交的
Q小芯Q wrote:
話說,3/11發生...(恕刪)
老話一句~

小車禍搞到要上法院~除了事主態度不佳外~99.9都是保險業務的關係(0.1職業是出車禍)~

慎選保險公司跟業務員~

我上次也把人撞飛了~態度客氣~你有沒有怎麼樣~要不要叫救護車

對方很神勇~頭都流血,車也爛了~只要求把摩托車恢復就好~

當下是快嚇死~

肇事責任是摩托車切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對方肇責大

出警局後~就沒打過一通電話~

都給保險處理了~最後都沒賠到錢~也沒上法院


說真的出車禍公司就開除他....

我們家業助也車禍請一個月老闆都沒把他換掉了~

他能力差老闆找藉口開除他~又或是趁機卡油~

除非他能證明是因為"車禍"而被開除.....

勞雇糾紛~好像跟你沒關係耶~

鬍鬚小哥 wrote:
台灣法律很差 人受...(恕刪)


千萬別認為樓主沒肇責,依照以往的經驗還是會有的
很多時候都是應注意未注意的無敵條款
除非你是車輛依照規定停等紅燈,未超線等百分百吻合,完全靜止狀態
如果你是行進間的車輛
放心好了你一定會中應注意未注意這無敵條款
只是責任比較小而已
另外如之前有人PO的一樣
過失傷害罪責問題,這個也是最讓人討厭的
卡這一條你就只能繼續跟他耗
1.如果你在內側線道 , 她不應該會在內側線道的左側跟你發生肇事 .

我知道開車的人當然這麼想 , 但是很多騎機車的卻不這麼想 , 台灣不能進步的主要原因也在這裡!!!

錯就錯對就對 , 有這麼困難嗎?

機車保持了安全距離嗎?機車應注意未注意的責任盡到了嗎?搶快一個紅綠燈是趕著七天後要回家嗎?

更何況內側線道士機車可以走的嗎? (有三線道或左轉線道機車不應該出現在這裡阿!!!)

駕照都雞腿換的還敢嘴? (不懂原因的請自行去翻閱交通規則)

憑什麼動不動就要開車的體諒? 車主的車損/精神損耗/時間的浪費/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 , 誰要賠?

沒有什麼體諒這種屁話 , 自己不體諒他人不遵守規則 , 支持車主反告回去 , 大家看著辦 !!


2.機車族常見的問題太多

汽車通常早在轉彎前10~20公尺會打方向燈 , 機車族常常視而不見

我多次打方向燈甚至停在路口看著後面狂飆的機車通過 , 沒有幾台會看到我的燈

趕七天阿~~~ 這麼愛死自己去撞電線桿啦~~~

騎機車常常彎來彎去蛇行跟變換車道 , 機車道外車道變來變去 , 方向燈是裝飾用還是照明用?

變換車道前應打方向燈示警 , 有哪幾台機車認真去執行?

連轉彎都不打方向燈 , 駕照用雞腿換的還敢嘴?

Q小芯Q wrote:
話說,3/11發生了場小車禍,對方只有輕微擦傷跟挫傷
事後第一次調解,對方理賠竟索求除了保險理賠金額3萬多外,還要我們另付她薪水3個月(每個月2.7萬)總金額要實拿11萬多⋯(天啊,只是輕微擦傷跟挫傷而已哦)
薪水部分她是說因車禍受傷被公司開除,所以要我們賠~

保險員說對方只是約僱人員,沒有勞健保。所以不在勞基法保障內,況且被資遣應該去告老闆吧!怎麼算在我們頭上呢

當然,如此離譜的索賠金當然是無法達成調解
第二次 經過人士調解,她心不甘情不願接受含保險在內共計5萬,都說好囉!回去一小時內立馬打來改成6萬,再過2、3小時又打來說要七萬⋯變來變去,當然我們也不同意

之後到了調解會調解,竟然提更高價了,除了保險3萬多,另外要4個月*(2.7萬/每月薪資)
天啊~無限上綱嗎?(目前已申請肇事鑑定,花3000那種)因為初判說她沒發現肇事責任,有點扯(事發時她有找自稱議員助理的人來,怕中間不知道是否有關說,不然按照行車記錄器顯示,是她撞過來的,不可能完全無肇責)
本來想說小車禍花錢消災就算了,但沒想到遇到獅子大開口的,如果是各位,會妥協嗎?目前對方已提告,過失傷害

車禍狀況是這樣的⋯
事發當時,行車位於建國路內線車道,於建國路與民族路交叉口打方向燈踩煞車打算轉彎(當時是綠燈,車速約10公里左右)

在轉彎前有看後視鏡後方並沒有來車,在確認無來車情況下車頭切入左轉位置時,一直都是以滑行速度在慢慢行駛,車子左轉約10-20度時在車子左後方忽然一台機車從對向車道的位置從後方衝過來,還來不及反應,對方就撞上來了,好在車子車速相當慢立刻煞車下車查看。

下車查看後,對方的機車倒在我們車子的左前方保險桿處,保險桿並沒有任何受損痕跡,撞擊位置是在左前輪的上方板金處有明顯凹陷以及擦撞痕跡,車子在撞擊當時左前輪已轉至對向車道,因此並非我撞她,而是對方與我車同方向行駛並跨越雙黃線逆向從後方撞過來的。

若是我方車輛撞擊對方機車,應該是左前方保險桿處受損才對,並非是左前輪上方板金處受損。

事發當時有將對方扶起身並詢問是否有哪邊受傷,並且我老公打電話給警方請警方到場處理,對方並沒有嚴重外傷及不適的症狀,且可正常站立及來回走動,並不需要人攙扶下查看情況等待警方到場處理。

走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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