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era1206 wrote:高速的危險傷害遠遠比道路高很多!要拍好紀錄當然是保持距離!很多護行鍵盤手,違規還有話說…...(恕刪) 他違規騎上高速公路是事實他跟上車流保持安全車距是事實他變換車道有打方向燈確認後方車輛也是事實他沒一次從最外側切到內側也是事實相同的他變換車道到你車道時你瞬間加速趕上他閃他遠燈也是事實廣義來說你都快構成逼車了那你怎麼不說你也還有話說一昧指責那位違規騎士之外也想想你自己吧
太誇張了啦,國道上高速開車還拿手機拍照!!!太危險了!!用手臂控制方向盤,歪了,其他車子不倒霉了!!拍照當時眼睛是專注在手機面板上,根本沒在注意路況!!!這實在太誇張了啦!!!!怎會這樣開車?!!!根本是危險駕駛!!
camera1206 wrote:級數不同,沒啥好說...(恕刪) 你PO上來不就是要公評?對自己不利的就沒什麼好說?重機上國道會危險就是有你這種駕駛人眼紅去逼車,他違規你有錄影檔,去檢舉就好了,幹嘛作出不友善的動作?我非重機族,沒要坦護誰,就事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