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tsu019 wrote:這很明顯是法律還沒有搞的很清楚……亂告而已,身體沒受傷何來傷害罪?公共危險也不會成立,頂多開個罰單這樣而已……這以前就有人告過了
不好意思 請教...(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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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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