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有在高速公路沒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被開單?

punk1313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過年小弟...(恕刪)


罰金沒記錯應是3600,
我去年也被開過~Orz

只能說,
花錢消災,

現在國道不再只是取締超速,
所以開車只能小心!
個人經驗覺得,保持足夠安全距離還是車多時交通順暢的要素之一
有些時候明明某些路段車流量相當高,望眼看去所有車道上滿滿的車,一台接一台,但是時速幾乎都在100上下,觀察發現那時正好幾乎大家車距都夠大,大約開個十公里後發現差不多也沒什麼車超車、蛇行、剪線

不是每台車都有定速,人工腳踩遇上些微上下坡,或是腳的施力稍稍改變一點點,車速就會有變化,安全距離夠的話,前車的車速變化都可以很輕鬆的反應過來。常常前車輕踩煞車而使我離他距離逐漸接近時,我僅需稍稍放鬆油門減速即可

那種跟車跟很近的,實在很討厭,請不要把別人的安全車距當作你超車的空間,最惡劣的是車尾切你車頭

arithman wrote:
個人經驗覺得,保持足...(恕刪)

沒錯...如果可以保持最高限速行進..車流量又大...
也沒有必要切來切去...切來切去也沒意義..也快不到哪裡去
安全距離就會自然而然的拉出來
但是如果切來切去的可以比較快..就是前面有慢車..超過去可以比較快
那就會出現切來切去的
特別是當中內線出現慢車時
從車流的後方看來..一片車陣交織...險象環生...
適當的車速行駛適當的車道..才是保持安全距離的最好法則

各位回頭看看被拍的照片..多半都是等待超車機會時被拍的
不然就是其他線道的為了超越慢車..在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下切入
如不超車..也不會有人刻意跟那麼近..
跟那麼近..很累的

所以..要有"適當的安全車距"..還是有賴"正確使用車道的觀念"
小弟最近也為類似的事情向警察隊提出申訴過...

不過...小弟的情形是...

我行駛在內側車道(當時龜車前方並無塞車或任何交通事故情形下)...

在龜車後面以107km/h未保持安全車距且跟車逾15秒(15秒是申訴後回函所述的數字)...

結果...被開了一張單...

我第一次提出申訴時,陳述內容主要為...

1.內車車道為超車車道,須以最高速限行使,且,在用路人資訊看板及休息區內均可看到相關宣導...為何遵守宣導的人要
要受罰...那類似宣導是否有誤導用路人之嫌以及對於內側車道的定義...

2.另...如果兩台車以等速前進的話...根本不會有未保持安全車距之疑慮...換言之...是前車不遵守規則車速過慢...為什
麼是我被罰等...


當我看完警察隊的回文時...我覺得他們是不是只會複製貼上啊(我繳的稅金啊)...

完全不理會申訴人的疑點去釐清...就只會說未保持安全車距之類的...

廢話...你廢的話我在收到紅單時...我都知道了...

最扯的是...跟車逾15秒......我查過相關的交通法規...

就是沒規定跟車不能超過幾秒的法規...我不懂警察到底是執法人員還是立法委員......

我現在在想...紅單開不開是不是都紅斑馬在講...

因為...在內側車道為了保持最高速限而前車卻是龜速前進而跟車過近(強調一下,當時交通順暢,只是有龜佔據內線)...
未保持安全車距...紅單一張...

如果...我當時為了保持安全距離而降低原有該保持的最高速限...那會不會被拍一張未達最高速限啊...也是一張...

(謎之音...我可不可以假設龜車是有人派去執行某種任務的啊)

最後小弟在3月初提出了行政訴訟...

如果...我當初是開到130km/h以上還逼車...那就是我的問題...自己糊牛屎...沒啥好說的...

今天我照足規矩還要被紅斑馬這樣弄...

我覺得...反而是紅斑馬失職...才會造成現在那麼多人有恃無恐的跩在內側車道...

一想到納稅養他們要的是他們執法時專業一點...現在卻變成我要幫他們做功課念法條......

就......

鄉親啊...有幾個人敢讓你老闆幫你做功課的啊......我不敢...
這種是用雷射槍下去測的.. 一邊測速度.一邊測距離...假如你超速又沒保持安全距離..會收到2張罰單!

有裝防護罩都可避免掉!不過還是保持安全距離比較好!
中階良品 wrote:
小弟最近也為類似的事...(恕刪)

龜車在內側車道未達最高限速是他不對,
但是你未保持安全距離是你不對,
兩條法規並不衝突,
就像行人闖紅燈不代表你可以撞死他,
你的申訴不會過的~

althewind wrote:
龜車在內側車道未達最高限速是他不對,
但是你未保持安全距離是你不對,
兩條法規並不衝突,


不太懂~為何不衝突???
假設:他龜在內線90\KM,我100\KM,我與他的距離會越來越短。
我與他的安全距離至少50公尺,要就是我越來越接近他,要就是我跟他保持安全距離(我也變龜車),在不然,我從右線超過去(可以右邊超車嗎?XD~)
所以我不是很懂不衝突的點在哪裡???
或者應該問~我要如何讓我前方50公只的龜車,知道我要超車(或是讓路)???
從高雄來桃園當遊魂~"~
shihtsung wrote:
不太懂~為何不衝突?...(恕刪)

他龜速不代表你不用跟他保持安全距離,
內線道必須以最高限速的規定是為了盡量確保超車道暢通,
但是保持安全距離的規定則是為了行車安全,
就像我舉的例子一樣,
你遇到闖紅燈的行人時,
他不停你也只能閃避了不起奉送喇叭與幹譙聲,
但是你絕對不能撞他...

若要提醒他加速可以閃大燈或按喇叭,
真不讓就請報警舉發,
不然就只能從右側超車(此時右側超車是被允許的),
千萬別做出逼車這種幼稚的行為,
因為龜車最多就是讓你車速變慢,
但是逼車卻會有肇事的危險呀~
中階良品 wrote:
小弟最近也為類似的事...(恕刪)

不對喔!您前車怎麼會是龜車呢?他是一台超跑耶!速度至少有300km/hr,不然怎麼會與前車保持如此遠的距離阿?
shihtsung wrote:
不太懂~為何不衝突?...(恕刪)


難怪台灣交通這麼亂,很多人對交通法規根本搞不清楚,明明是不對的硬要找理由把自己說成合理的行為。前車慢下來,後車本來就是要跟著慢下來啦開車距保持安全距離。哪有什麼前車開90你開100害你慢慢接近他。誰知道前車慢下來原因是啥,要是前車有障礙物,他慢下來是為了閃避障礙物,結果你不管前車慢下來,不拉開安全距離,繼續以你的100繼續開,逐漸拉近距離,此時前車慢到60然後順勢切到外車道閃掉前車前面的停擺的工程車,解果你因為繼續開100跟前車保持幾公尺距離,試問這時候你有時間反應嗎?你有時間停下來,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會撞上去吧。這就是為什麼時時刻刻都要跟前車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因為你永遠不知道前車或前車前面會出現啥突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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