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7553 wrote:
那閃爍器有沒有違法阿...(恕刪)
以現在的法規是屬於違規的喔~
以前的舊車型因為相關法規不齊所以有這樣的情況~
煞車燈必須為紅色且作動時不可閃爍~
至於牌照燈~若是與煞車燈為一體式的設計~
在偏向牌照方向的燈可依定有透明的透光部分~
如果燈泡本身是紅色光~在點亮時就會發出紅光~
這樣就是屬違規啦~
就像現在流行的定位燈~
如果按照法規是只能亮前方~但現在路上一堆都是4燈全亮~
4燈全亮就算違規囉~況且~後方點亮~並不會提高安全性~
反而容易造成視覺上的混淆~
這就跟定位燈規定只能是白或橘黃~不這樣規範~在路上是很容易混淆的~
至於方向燈的燈色~法規上是容許為橘黃或紅色~
大燈則為白或黃光~高K值的HID亦無法通過檢驗~
0613weiser wrote:
有些檔車排氣管位置較高(接近1公尺高),也些更甚至是中排管,而...(恕刪)
其實文中說得很清楚~
排氣管出口高於一公尺(含)以上~排氣出口就必須朝向下方~
未超過一公尺內則保持與排氣口出口朝後與地面平行~
但在這裡也要提醒~有些車友改變原本排氣管位置者也要注意喔~
若原排氣管位置變更.如右變左.排氣置中.單管改雙管等~
一樣在取締範圍內喔~
不過~有改管的朋友還是要記得裝隔熱片喔~
沒裝還是照罰喔~
答えは聞いてな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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