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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車讓直行車先行,但是機車從右邊超車怎麼辦?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民國 97 年 07 月 15 日 修正) 注意修正日期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1~4略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但是呢

左超(內線超車)理論依據是依照車速分流來說的

在車速分流的情形下,內線車道有著這條路上最高的速限上限或是下限

這個限制往外發展會呈遞減的情形,譬如內、中、外上限分別是60、50、40

或是這條路限速60,內、中、外的下限是50、40、30,車子要達到這速度才能使用該車道

在車速分流的設定下,內(左)側車速較快的說法才是成立的,譬如我國高速公路

使用左側車速較高速的車道作為超車使用


台灣的平面道路沒有速限的上限或是下限區分,沒有車速分流

內車道為快車道與因此超車從左側的說法是〝完全不成立〞的

左側超車喔?規定這麼寫但是為什麼規定會這麼寫?這是很有趣的事情

還寫得一副天經地義的樣子,啊~反正我國交通規則是隨便寫的,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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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台車打從一開始就在不同車道,那轉彎車請讓直行車,上來哭哭誰理你啊

如果同車道後方駕駛腦殘,跟在你後面看你亮右轉燈還從右方超車,那是他的錯

如果後方親上來的車是行駛路肩,那死好,對方賠死吧~

如果你右方是機車優先道,好死不死這邊直行機車一條龍

那請你怪交通部實施到所有路口就死路一條,非常蠢的汽機車分流
orzmaster wrote:
如果你右方是機車優先道,好死不死這邊直行機車一條龍

那請你怪交通部實施到所有路口就死路一條,非常蠢的汽機車分流

現在已經有一些機車優先道改名為腳踏車優先道,如果又發生直行與右轉的衝突,下場如何,大家應該很清楚
這種轉彎時,我都會先開到路肩卡好位,讓機車沒有空間可以鑽,保護自己也保護機車騎士的安全。
以四樓影片為例,若我是汽車要右轉,早就跨在白線上了。
這問題很簡單~禁行機車不見了,才有可能改變
(因為快的機車不會在慢車道,當然改變的初期還是需要教育,假如有改變的話..)

當然還有別的辦法,蓋一座機車專用的交通網絡
(公車,單車的也順便蓋,那汽車就可以自己塞自己的了)
這問題很簡單,看該路段塞不塞,直接卡在右邊不讓機車過就好

像台中的文心路跟北屯路這邊也一堆白目機車,喜歡從最右邊跟你車子的右後方,突然加速衝到你的前面左切往東山路的道,重點是都還不打方向燈的

像我這樣整個貼到紅線這,讓他們乖乖去排隊


卡好卡滿,後面大概被我卡了20-30台機車,但還有些很白目的,會直接從左邊後方加速鑽車縫超我車到右前方

4/19更新一下

自從我以身作則後大家都跟我這樣做了,我是好榜樣



PS:不要怪我們在這卡位,這些都是白目機車騎士自己造成的,給你們方便真的都當隨便,為了機車騎士的生命安全著想,的確也該這麼做,不然真的很危險
could5566
我還納悶了,十幾年前的樓都被你挖出來了,你職業考古的嗎?
chris1327 wrote:
這問題很簡單,看該路(恕刪)



+1
右側超車根本違法
只能關門到過不去
才能阻止猴子們
離路邊有一公尺?這距離連我騎機車要右轉,方向燈打好打滿,都還會有其他機車從右邊鑽過去直走,樓主實在太低估方向燈對某些人的吸引力了!
shauhong wrote:
他想直行,我想右轉,我的車在他前面

這裡是台灣,在台灣就是這樣!!

就算你副駕手伸出去表示要右轉,一樣會有人"視若無睹"!

你能做的就是,與前車保持距離,眼睛盯著右後視鏡!


我還遇過,明知我要右轉,還硬從水溝蓋搶過直行的
chris1327 wrote:
直接卡在右邊不讓機車過就好

有必要這樣嗎?

路口都還沒到,硬去卡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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