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今天會通過本人的建議如下 :1.遵守交通法規,標線標誌號誌2.想要檢舉請打爆110或持續檢舉,讓警方開好開滿勸導單3.遇到正副元首/卸任元首/外賓車隊,不要理會前導警方指揮讓路迴避.反正一不影響交通,二不製造車禍,三又遵守道路速限與號誌標誌行駛,警方最多也只能開出勸導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