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重機爭取開放停機車格 交部蒐集六都意見出爐:不可行

jason 567 wrote:
重點在文末這一句而已

交通部表示將先徵詢「六都」及「相關公會」意見後,研議於112年9月7日前決定「是否」同意開放。


跟上國道議題使出同一招呀
交通部踢給地方,地方推回中央、中央推交通部

到時候只要說六都意見不一致,需再討論、審核、開會,就再一個十年後了


老招,兩個月前我就知道結果了。反正地方不同意,就是回去原點,重新再來過
clark914170 wrote:
沒有配套,每次到停車找都要找管理員.....。付一樣的錢,為何要這麼麻煩的浪費時間?

政府的規定就是沒有配套,你要自己想辦法啊。你的不便,是大型重機騎士而已。如果影響

汽車你看他改不改?

最多問題的就是室內公有停車位。車牌辨識失敗....設置這些規範的他X的一定都沒有騎大型重機....。

民間的私人停車才不會弄後方辨識....。造成很多私人停車場無法順利停車。


以前刷悠遊卡或抽卡沒這問題
改成車牌辨識才出現
像我們公司混合停的停車場會有設刷卡進入
畢竟後車牌辨識受限出入口有無距離可設置

這要看各停車場規劃
要不要多設花點成本設票卡機,賺重機停車的錢
畢竟收費機也要改,增加維護成本
悠遊卡則有附加額外抽成費

但這些跟路邊停機車格沒有關聯
clark914170
當然有關聯....因為這些大型重機根本沒有配套......尤其是雙北汽車停車這麼難找的狀況。而且又有辨識的麻煩。桃園很多複合式百貨商場根本不給大型重機進去...至少希望有機車位可以停...
以管理的角度來看,若有條件開放大型重機停放機車格,有誰可以提出明確可行的管理辦法,與執法面的認定標準(須具備不易產生爭議的標準)。
前面各樓有提到以 "可以停進機車格" 就算,這定義個人覺得很有爭議,實務執行上總不可能還要拿科學儀器測量垂直線是否超線...。
128_256_512 wrote:
前面各樓有提到以 "可以停進機車格" 就算,

還有路權人士提出要用 "停放面積" 收費 就知道這些人的智商水準了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tansywen
難道你住的縣市機車格停車費跟汽車格收費,費率是一樣的嗎?
有人提到機車格太小是相關人員過失 , 這想法不夠客觀。 例如自己有砂石卡車,抱怨自己的社區地下室不能停。就怪罪當時的規劃設計有問題...?。 任何的規畫都有當時的時空背景;要現在硬是要改變既有的設計,需要花多少的人事地物的成本?

嚴格來講,停車問題是個人問題,政府只是一個輔助的角色;不要反客為主。
128_256_512 wrote:
有人提到機車格太小是...(恕刪)


沒錯,就如同你所說的,車位就是那樣子,再不改變現有車位劃設的前提之下,最好的方式不就是讓重機車主決定自己要停什麼車位嗎?

停的下的可以去停機車位,停不下的就只能去停汽車位,而不是不管你車有多小台,只要掛上黃牌就得通通去停汽車位浪費空間

128_256_512 wrote:
嚴格來講,停車問題是個人問題,政府只是一個輔助的角色;不要反客為主。...(恕刪)


你才不要搞不清楚重點吧? 路邊公有停車位是不是政府管轄範圍? 停車問題是不是非常普遍的民生需求之一?

政府最基本的作用不就是要解決民生相關問題嗎?什麼叫不要反客為主
128_256_512 wrote:
有人提到機車格太小是...(恕刪)

你知道2002年重機進口一直到2007年重機路權開放這5年中重機是停那裡嗎?就是機車格啊,5年來都沒問題,只是因為一句比照汽車通通趕去停汽車格,請問當中的考量是什麼呢?別問官員了,他們自己都不知道,所以沒有反客為主的問題。
tansywen wrote:
你知道2002年重機...(恕刪)


其實是2012年

一夕之間被叫去只能停汽車格,不懂歷史脈絡的鍵盤低端仔還真的以為從進口開始都是停汽車格
tansywen
對喔,時間久遠,現在想起來路權開放那天,我還是從機車停車格出發,回來也是停在機車格裡面,你說的沒錯。
Leonyang1603 wrote:
沒錯,就如同你所說的,車位就是那樣子,再不改變現有車位劃設的前提之下,最好的方式不就是讓重機車主決定自己要停什麼車位嗎?

你講的我同意,但先決條件請先給一個明確可行的管理辦法給官方,不要給一個模糊不清的規則;公家機關很怕被釘。
所謂停得下或停不下由誰認定? 標準為何 ? 要用科學儀器來量測鉛直線是否超線 ? 執法機關實務上可行?

Leonyang1603 wrote:
你才不要搞不清楚重點吧? 路邊公有停車位是不是政府管轄範圍? 停車問題是不是非常普遍的民生需求之一?
政府最基本的作用不就是要解決民生相關問題嗎?什麼叫不要反客為主


買車後停車位不足的爛攤子,本來就是買車人應該要去克服解決的問題。政府就是扮演協助的角色。
CcCManCcC
現行法規停車格是輪胎超線開單..車體超過紅線開單..比照就好
128_256_512
實務上機車若以輪胎超線來開單會有比較大的爭議(輪胎在格內,不代表機車左右側也在格內)。
諷一下:
鄰居有塊空地,因長年沒人管理,所以被周遭住戶佔用停車去了。

後來鄰居長輩將土地交棒給下一代子孫,新一代的持有人覺得這空地停車亂象擾人,於是制訂的相關的規範,然而這規範就招來很多佔用戶的不滿;滿口說以前怎樣都行,為何到今天就不行? 你今天要給我一個合理交代,要不然要鬧到你雞犬不寧。

以前 DDT是驅蝨神藥,但今天還有多少人敢用? 

  以前可以,不代表現今可以;法規也在進步,但也有不盡人意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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