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人注意】交通違規檢舉修法草案將對民眾檢舉案件提供一次「勸導」機會,違規達人笑呵呵!

kazamisa wrote:
對啊,你都一直伸臉過(恕刪)


可連喔!不敢正面回答,只會講543啊!
kazamisa wrote:
.........溫馨提醒
要記得刀子不能帶到捷運跟火車上喔......


來溫馨幫你回憶,阿到底能不能帶啊?

還是這是你的規定啊?
ryan00014875 wrote:
來溫馨幫你回憶,阿到...(恕刪)





如果有患失憶症記得吃藥
不要拖

希望你能說服法官刀子不算危險物品
不容易侵害人體囉

再溫馨提醒#219

你只剩一張嘴的叫阿~可憐吶
kazamisa wrote:
如果有患失憶症記得吃(恕刪)


可連啊,能不能帶上車跟說服法官啥事?

所以上車前會搜身跟包包?

可連喔!記得去吃藥,你可能患了被害妄想症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109第一次立院會期(恕刪)


追蹤 , 我也想知道修法會不會過 .
絕不挺他們 侯友宜 立委候選人張智倫 議員陳錦錠 里長黃湘雲 里長許泰銘 黃復興殖民黨 商會望族惡霸
DIY LOVE wrote:
追蹤 , 我也想知道(恕刪)


有新消息我都會上來分享,

這種修法有過,保證是新聞最熱門,

一定會讓大家都知道。

這種修法過了,我也要來天天違停在任何人家門口,

加入愛違規行列囉。
ryan00014875 wrote:


可連啊,能不能帶...(恕刪)


這幾樓看下來你都在硬拗...
不能帶的東西只要沒搜到就不是危險物品?
難怪會說出不講 就可以合理化不注意路況...

所以沒開單就不算違規囉?
kazamisa wrote:


哇,只要違規都會...(恕刪)


強制購買有level 2/level 3的自動駕駛的車子就好了,到是考駕照應該要有智力測驗,智商最起碼要有100
純粹個人分析,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文長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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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都可能違規。因爲沒有人是完美,有不知規定的時候,也有想自私的時候。但是通常如果被檢舉立案,申訴失敗的話,就會交款結案,不會做些看似檢討檢舉制度,實際上卻成了支持「違規是警察沒空就沒事」的負面行爲。

* 那些不能接受檢舉,會抱怨批評甚至仇視檢舉的,可能是以下個性中的一種或混合體:

(1)把「守法」當選擇題,而不是當成文明社會人人該盡的責任。面對「守法但是不方便」或「不守法可是自己方便」的時候,他會爲了自己而去選擇犯法(規)。(不知道他們對別人考試作弊結果讓自己落榜會是什麼看法?)

(2)欠缺公德心(至少欠缺社會責任感)。沒有問自己「社會是否會因爲我這麼做,而可能要付出代價?」這類的自我思考,或者不自問,因爲根本就不在乎社會是否因此要爲他付出代價。

(3)奉行弱肉強食。甚至相信社會就是爲達目的,不擇手段的。通常對自己很自信,認爲自己的一切是靠自己才得到的,不認爲有用到社會的潛在保障和默默付出。也許還會說「我才不會人前仁義道德,人後卻骯髒下流。我至少做人是表裏如一」。所以交通也是如此,不違規的只是沒本事,而不是思考之後的選擇。(可能會說檢舉的人就是多管閒事。)

(4)可能還有其他心理原因(請網上先進指點。)

* 「檢舉過度」有可能是需要開導。可是如果他不是主動設陷阱,那麼至少他在改進台灣交通違規氾濫可能造危險這件事上是個正面的助力。比起那些批評檢舉可是沒有幫忙改善交通亂象的要好。其實,這種檢舉的數量越多,越是悲哀的顯示,台灣交通亂象有多嚴重。

說句諷刺話:「第一次犯規只是勸導?那麼第一次偷竊,搶劫,甚至殺人,這些人我們報警抓到之後也就只能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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