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sue wrote:那當事人酒駕有一定會肇事嗎?少打半秒方向燈,壓到槽化線就一定會肇事嗎 前面不是說了嗎?酒測0.25毫克這個檻哪來的?0.249毫克就沒有公共危險問題了嗎?0.251毫克就就一定會肇事嗎?邊抽煙邊駕駛就不會肇事嗎?你一隻手還要拿著煙呢
快訊/抗告成功!毒駕喪屍滿載瓦斯桶自撞獲請回...高院打臉了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彰化地檢署抗告成功! 一名有毒品及過失致死前科的39歲江姓瓦斯行員工,上月30日駕載滿瓦斯桶的小貨車於員林市肇事,警方驗出其安非他命及「喪屍菸彈」陽性反應。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彰化地院卻以「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等由裁定無保請回,引發民眾砲轟,基層員警崩潰,檢方不服抗告,台中高分院今(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審。彰化地檢署指出,江男以駕駛載運瓦斯桶為業,近年卻反覆施用毒品,且曾有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及毒駕前科。此次再度施用毒品後載運危險物品上路,毫不尊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檢方強調,江男行為已嚴重危及道路交通與公共安全,具高度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然而彰化地院先前裁定認為,卷內證據不足以認定江男因施用毒品而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狀態,且無具體事證顯示有反覆實施之虞,故無預防性羈押必要,裁定無保請回。檢方不服迅速抗告,台中高分院今日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更裁。彰化地院表示,因需完成傳票送達程序,預計最快將於8日(一)重新開庭。日前法院原裁定嚴重打擊警方士氣,第一線員警感嘆,冒險攔查逮捕的毒駕犯嫌竟遭當庭釋放,形同否定即時遏制毒駕的必要性,恐無形中助長毒犯氣焰,民眾更是炸鍋,砲轟難道要等到出人命,檢方則重申,將全力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絕不容許毒駕者橫行街頭。
快訊/恐怖喪屍毒駕瓦斯車自撞! 彰化地院逆轉裁准羈押記者唐詠絮、黃資真/彰化報導彰化縣員林市一名39歲江姓男子,日前駕駛瓦斯車擦撞路邊轎車,更險些撞上廟會活動人員,唾液快篩後驗出安非他命、依托咪酯陽性反應,確認毒駕上路。彰化地檢署聲請預防性羈押卻遭駁回,因此提出抗告,經台中高分院撤銷原裁定後,彰化地院今(8日)終於裁准羈押。瓦斯車擦撞路邊車 險波及廟班人員本案發生在5月30日上午10時20分, 江男駕駛滿載瓦斯鋼瓶的貨車沿萬年路行駛,途中不明原因偏離車道,撞上停放路邊的轎車,造成對方後照鏡毀損,貨車本身的車窗也破碎,所幸最後車身緩慢停下,否則險些撞上前方正在工作的大批廟班人員,後果恐不堪設想。當場認了吸毒上路 唾液快篩測出2毒品警方獲報到場後,江男自知難逃法網,主動交付1顆喪屍菸彈及電子菸主機。警方隨後在其車內又起獲2顆依托咪酯菸彈及2罐毒品菸油。經現場實施唾液快篩,對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均呈現陽性反應,確認毒駕上路。江男死性不改屢犯 彰化地院逆轉裁准羈押警方詢後移送彰化地檢署複訊,檢方認為江男有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及毒駕等多項前科,此次死性不改再犯,已嚴重危及道路交通與公共安全,具高度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然而彰化地院認為,卷內證據不足以認定江男因施用毒品而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狀態,且無具體事證顯示有反覆實施之虞,故無預防性羈押必要,裁定無保請回。檢方不服迅速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於5日裁定撤銷原裁,發回彰化地院更裁。今天彰化地院重新開庭審理後,逆轉裁准預防性羈押江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