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5784 wrote:這種事我會放寬標準,用情理法來看待 沒錯,法律不外乎人情,停在手搖飲店前進去買杯飲料而已,難道要停在幾公里外的停車場,來回走半小時!至於那個誰誰誰被聯結車撞死?那是她又蠢又壞,死了還害人挨告
都市規劃的問題往往沒有平面或地下停車場進出貨的設計商店街後門又通常還是另一棟而不是有後門大路正面就更不用說不太可能有多一塊卸貨區了有些地方的路邊是有畫幾個卸貨專用的車格就是又或者非尖峰時間可以考慮放行路邊卸貨的可行性但尖峰時間車就在多了你還在那邊老神在在的卸貨擋路就說不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