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前車腳踏車看似騎行不當,但真實情況下可能會是⋯同車道前後車關係,前車未打方向燈左轉「行人無回頭或手勢示意」,行政罰範圍。後車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應注意未注意前車追撞肇事。所以,個人猜測,機車有很高機率會全責!
hjfrank wrote:騎 ubike,轉彎...(恕刪) 我Ubike是前車,前車左轉我還要讓你後車? 你以為我ubike是四輪喔,遇上你二輪不論對錯都是全責? 踢到鐵板了這下二輪全責,無誤!你Ubike是不會騎邊邊喔,是不懂兩段式左轉喔,眼睛是瞎的?左轉都不用看後面,都不用關門的嗎? 我二輪路權最大你都不知道讓嗎? 沒有保險還敢上路! 拿錢來修車! 正好一堆零件都想換了!
空殼椰子 wrote:你是認真不知道這是什...(恕刪) 這我知不知道,不重要。機車騎士,路過,走過,錯過。直接無視。吱吱吱...waynes0426 wrote:新北也有。T型路口小...(恕刪) 明明馬路上,都寫....慢車輛駕駛人前面路況變遷,應減速慢行騎士可能沒看到,所以好的加速前進。 慢字浪費我煞車皮。加速太慢,不然讓騎單車的,變成紅衣 女不知道是否同一個劇組。
記得租借YouBike有保險只是好像住院才有沒住院就沒有賠租借YouBike,於騎乘時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失能及住院時,可憑醫療單據等文件,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保險金額最高理賠 100 萬元 (未滿15足歲者為喪葬費用及失能保險金),傷害住院日額最高1,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