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產險公會的肇責比例民國95年修法後只有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沒有轉彎車轉到什麼程度的問題初判表汽車應該會寫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機車可能會寫未發現肇事因素或是疑似超速,鄉鎮區公所調解就是依照這個原則,就算上法院也是依照這個原則轉彎車應該要在黃線網前停等並禮讓直行車--------------------------------------------------------------話說版主的行車紀錄器這個位置似乎在菲律賓海實際位置應該是這邊
小晨勃道尼 wrote:如果剛轉頭撞到,那就是汽車七或全責汽車已經轉彎到要回正了,機車還能撞到屁股 這就是我的觀點該路段 看起來 直行車速應該可以達到40-50汽車如果開50, 它在黃線前停等 反而有可能被後車追撞(路口無燈號)影片看起來 汽車是有減速進入黃線區 然後轉彎但是 機車連閃躲動作都沒有 2-3秒的反應時間 就直直撞進去不可能完全無責7/3 或5/5 應該都是有可能的有可能直行車無責?應該很難吧~
此案汽車全責可能性很大,送鑑定最準。首先轉彎車一定占大責,接下來才看直行車有無責任。影片1秒多時轉彎車開始轉,不到影片3秒即撞上,這之間時間間隔不足2秒;以2秒計好了。依雲林縣政府新聞稿「經研究顯示,一般駕駛人煞車反應時間(含觸發、感知、判斷、鬆開油門、煞車、開始有效煞車)約為1.6秒」來計算。2秒扣除反應時間1.6秒剩0.4秒,0.4秒並不足以讓速限內的機車停煞。 所以推論,此案即使機車在速限內,也不足以阻卻車禍;因此汽車全責。
我只知道這兩個都有錯。一個誤判機車接近速度,頭過身來不及過⋯挨撞。一個一般小雙線道路還快速狂飆,有長眼睛但頭腦判斷力跟手指活動力跟不上⋯直撞。依照機車那麼快的速度,想免責的機率不高,就算上法院也一樣。最後一定是兩邊各自提出的損害損傷費用,互相求償,然後法官按照比例互扣完就是判決金額。結案。不服,那再花錢去上訴唄!
公路局:公路人https://www.facebook.com/thbroad【交通法規小知識】平平都是路口,為何不能劃設黃色網狀線⁉️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惟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不予劃設‼️⚠️提醒車輛駕駛人除了不能在網狀線範圍內臨時停車❌,遇到網狀線表示該處為無號誌的路口,請減速慢行,注意人車🚸喔!-----------------------------------------就最後一段來看遇到網狀線表示該處為無號誌的路口,請減速慢行,注意人車那台機車有做到這件事嗎,還是說直行車碰到網狀線可以不用減速慢行??看影片,汽車確實是先進入網狀線並且已經在左轉,直行機車是騎太快還是在晃神,沒有注意到前方路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