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主題 笑死


但我是覺得警察穿著制服怎麼敢亂穿越馬路
他還比較怕沒有走人行道會被偷拍爆料

所以他這樣走還滿正常的
如果真要搞你:

他示意叫你先走,而你不走,

也可以開罰你"不遵守交通警察指揮",或是"黃網線停車"

還是中陷阱
先不提陷阱
警察以身作則示範守法行人通過無號誌路口的行為,是值得肯定的
RAY_ho95
得確值得肯定,肯定他是在做陷阱
停黃網線還不是一樣
其實讓行人這種事不太需要糾結
就算行人要讓你車先走, 你也不能先走
理由就是行人站馬路中間等你
比你車子在馬路中間等行人還要危險
我遇到行人不敢過堅持要我車先過的
可能揮手示意, 或是裝死跟著耗
行人一定耗不過車的
理由就如上述
如果看行人不敢過要讓你車先過你就過那才真的是陷阱
讓台灣人永遠都學不會發自內心禮讓行人的陷阱
他不想被檢舉而已
馬褲林 wrote:
想太多!釣魚執法100%被申訴的。
台灣警察偷拍追焦技術世界第一,台灣駕駛時間寶貴世界第一。
要抓不禮讓行人隨便拍都撐報硬碟,誰跟你親自上陣出演行人。


好奇請教一下....
如果警察已經有手勢要讓機車先通過,結果機車通過之後,該警察卻取締未禮讓行人,
1.在上述這個狀況下,如果有行車紀錄器拍攝到[行人確實有手勢],是否可以以影片來申訴??
2.如果有辦法證明已經打手勢禮讓機車的警察,與取締的警察是同一位,是否可以反告警察這行為??(詐欺還是什麼的,不太懂法條)畢竟都已經打手勢要讓了卻還取締,算是不當得利嗎??(利是警察業績)
3.同第2點,把警察改成一般民眾,已經明確手勢要讓機車先通過了,事後卻檢舉該機車,這樣的行人是否有法律責任??已經同意讓機車先過了,是否可以視為把自己優先通過的權利授權給機車,卻又事後反悔....

因為鄙人沒學過法律,只是以自己認知來描述,有些詞不達意,貽笑大方,請多包涵!!
不懂有什麼陷阱沒任何陷阱阿
風花雪 wrote:
停黃網線還不是一樣

停等禮讓行人又不算臨時停車
所以跟網狀線根本無關

不然的話 難道轉彎車在同個地方停等禮讓直行車
壓在網狀線上也違規? 想也知道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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