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車站前驚悚畫面曝!19歲騎士遭82歲駕駛撞噴飛命危

這騎到80公里有吧!死好
sidetheboy
其實再快一點,應該有機會衝過去。[^++^]
一個 82 歲的老廢物 V.S. 一個小屁孩
Fa1con
吃到82沒進養老院也是不簡單喔
hjfrank
該怎麼辦才好啊我是在諷刺他啦,不是在歧視老年人
下輩子不敢了啦
機會左轉就繼續搞沒關係~

左轉專用時項與專用車道再不廣設就繼續沒關係~

呵呵

爛台灣

繼續死人吧
這種速度這邊不出事情也會在別的路口出事而已
其實機車只要再快一點,應該就可以閃過的
下輩子再騎快一點,就可以。
把馬路當賽道,猴子又GG了!
辛苦你了,阿伯!
dc1132 wrote:
汽車 連停都沒停 真的很糟糕的開車習慣
阿北 出事了!

機車 看不出是不是開很快 但是改成那樣子一定會被噴
但是除了這點 也看不出機車 有錯!

用Google Maps量整個路口從斑馬線到斑馬線28m
機車騎士從壓過左邊斑馬線到飛出監視器畫面大約1秒

14 (公尺 /秒) = 50 公里每小時
20 (公尺 /秒) = 72 公里每小時
24 (公尺 /秒) = 86 公里每小時
28 (公尺 /秒) = 100 公里每小時
該處限速 50 公里


這應該超過應注意而未注意以及左轉車禮讓直行車的範圍了

轉彎車未禮讓肇事判無罪 二審認有過失未改判
如毫不考慮直行車距交岔路口的距離長短、有無嚴重超速等特別情事,就認為轉彎車不論各種情況,均應讓直行車先行,非但將使轉彎車幾無轉彎的機會,並造成車輛嚴重阻塞,而增生其他往來之危險,實非訂定的本意...認定謝開始轉彎前,實難察覺距離50公尺外梁汽車是以異常高速駛近,而做相對因應措施,認定罪證不足。
民主外送:接受假民主、特色管理、利益輾人民。
該怎麼辦才好啊
現在的判決開始有把實際狀況考量進去了~~讚
sagat
法院都這樣判了,只剩一堆猴子還在直行無敵
蘇蘇1314 wrote:
初步了解,黃翁酒測值為0,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


看影片不就很明瞭了嗎?

就82歲的汽車駕駛視力大概是0.01 完全看不到直行機車就左轉

19歲機車騎士應該也是弱視, 沒看到"正在左轉"的汽車
路口完全未減速 (可能超速?) 直行擦撞汽車
(也好像沒怎麼閃避和剎車 是街頭駕訓班沒教嗎?)
還是以為汽車會讓?
你以為是在日本嗎?

誠心建議交通部辦理現行駕駛每年一次視力檢查
連續2年視力沒1.0 就吊銷駕照就對了
extreme pig
不是弱視而是弱智
dc1132 wrote:
機車 看不出是不是開很快 但是改成那樣子一定會被噴
但是除了這點 也看不出機車 有錯!


連路口要減速都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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