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85-3條:酒駕初犯:刑度增訂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以下罰金。酒駕初犯肇事致人重傷:除原有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增訂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酒駕初犯肇事致人於死:除原有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增訂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酒駕致死可以賠錢免關??這法官........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