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yHanami wrote:這樣講有點怪,難道順著路左彎右彎也會打方向燈!?
...
然後回歸方向燈用途,是告知其他用路人預告我接下來的方向
然而法定的規定是,你跨線要打,而不是判定輪胎有轉所以要打
台灣字典改名叫"跨線燈"不是"方向燈"可能以後理解法條會單純一點
...(恕刪)
高速公路就算不換車道輪胎也都有轉,但也不會打方向燈
跨線要打燈我也不覺得有甚麼問題
如果是像下圖這種,要從北安路開往北安路536巷
你"輪胎沒有轉",但明顯是轉進另一條路打不打燈?


ou-james wrote:
這樣講有點怪,難道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