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7287 wrote:好笑~ 原來剎車燈有(恕刪) 有差,因為有一位林口分局的承辦人,說違規車主會用車子有移動去申訴,就不舉發,要我一定要錄影完整三分鐘不能中斷。我尊重這位警察的專業,因為違規者根本還沒申訴,他就替違規者想好理由,但也奇怪,這位林口分局承辦人就這樣突然空降來官一下,現在好像又消失了,袒護違停者真的沒有對執法者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