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停用超過一年,車號被註銷後,鐵(鋁)牌被政府無償沒入合理嗎?

車牌被註銷 當然要繳回
不然你保留要做甚麼 ?
收回也可避免有人 拿去掛在別台車上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車牌不是個人財產,是繳交牌照稅跟政府租用的,不租了~物主本該收回去啊!!

照樓主的說法,去外面租房子,不租了,還要房東跟你把房子買回去嗎?

現在人怎麼了?
pingfan2004 wrote:
不然你覺得該怎樣才是一個民主國家的行為?


當然就是...天大地大他最大
跟他相反意見就是一言堂

快去提告政府 偷竊 侵占.....快喔
去派出所報案或是地檢署那個鈴給他按下去
matthews.liao wrote:
如題:車輛停用超過一(恕刪)


付費不代表是你的,車牌只是政府讓你使用

而所有權並不是你,所以你無權更改或變造車牌

不然你可以試試塗改看看,看警察抓不抓

但你如果塗一坨屎在你家牆上,你看警察會不會鳥你

既然你沒有所有權,那怎麼會是屬於個人財產呢?

那政府回收車牌有什麼問題嗎?
matthews.liao wrote:
這鐵(鋁)牌是我們付費買的個人財產,這樣的行為(規定)好像不應該是民主國家會發生的事情.......


有買當然是你的財產, 前提是你得先證明你有"買"這塊車牌, 政府從來都沒"賣"車牌!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看起來還可以重新領牌

可以安慰你自己有新車牌可用
matthews.liao wrote:
一言堂(恕刪)

現在的人真的是很奇妙
這麼多人解釋給你聽 竟然回一言堂

如果不服氣 支持你去監理所抗議(這是你的自由)
看你是要衝撞還是砸雞蛋都隨你
大家可能都搞錯了“點”,也許是我沒有說清楚,我的點是在“我們有支付鐵牌費”,而且每次重新領都要支付。
有些人提到“每次都要說歐美如何如何....”,回頭看我們現有的法令、科技...等等,大多不都是參考或學習歐美而來的嗎?
並不是外國的月亮就比較圓,而是如果別人有比較好的優點,不是就該學習嗎?
另外,我想討論的並不是現有的法令,而是可否有其他的可能與作法。
“一言堂”的說法是指沒有就事論事,而直接批判“人”。
就我所了解,是有國家的車輛牌號是可以客製、收藏、和餽贈的。
供大家參考
matthews.liao wrote:
大家可能都搞錯了“點”,也許是我沒有說清楚,我的點是在“我們有支付鐵牌費”,而且每次重新領都要支付。
有些人提到“每次都要說歐美如何如何....”,回頭看我們現有的法令、科技...等等,大多不都是參考或學習歐美而來的嗎?
並不是外國的月亮就比較圓,而是如果別人有比較好的優點,不是就該學習嗎?
另外,我想討論的並不是現有的法令,而是可否有其他的可能與作法。
“一言堂”的說法是指沒有就事論事,而直接批判別人的想法。
就我所了解,是有國家的車輛牌號是可以客製、收藏、和餽贈的。
供大家參考

1.你上述說的,老實說,混01這邊的人,知道的不會比你少。
2.既是民主國家,各言爾志,並不代表多數人的意見就是一言堂,這個道理,你不懂嗎?當然,你可說服大家接受你的意見。



3.我幫你出個點子:你可以敦請立法委員提議(暨立法),正常程序報廢的車子,可自行出資購買原車號之復刻收藏性車牌。甚至或是在「一車一牌的原則下」,報廢車牌可烙印「報廢兩字」,得發還給原車主收藏用。

我沒有要說服誰,這裡不就是七嘴八舌討論“事情”的地方嗎?
也感謝大家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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