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前面幾樓大大說的很清楚了。1.若是停車設施異常無法偵測異物=>有管委會的事2.若是停車設施本來就無法偵測異物=>有你的事3.若是鄰居沒關門且為視線死角=>有鄰居的事4.若是鄰居沒關門但非視線死角=>有你的事5.若是有告示說使用前要注意設施周遭=>有你的事6.若是沒有告示說使用前要注意設施周遭=>沒你的事7.若是有告示說車主停妥要確認不得有凸出物=>沒你的事8.若是沒告示說車主停妥要確認不得有凸出物=>有你的事簡單的說,這種問題主要就是看,1.設備是否正常2.使用方式是否正確請挑自己有利的去談唄~
Jimsung168 wrote:到法律咨詢家,直接搜...(恕刪) 我真的去查過了還真的蠻多這方面的糾紛裡面的律師大多主張只要你操作沒有疏失停車的人是需要完全依照規定把車停好的如果是自己沒有把車停好操作機械車位的人是不需要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