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案例:鄰居忘了關車門, 一早上班, 車位昇起, 門被夾壞了, 請問該怎麼辦?

大喇牙 wrote:
下車沒關門 人就走了...(恕刪)

大概是酒喝多了??
不然就是下車時手上拿太多東西,
再來就是非駕駛車門,
小孩子蹦蹦跳跳下車??
事情是車門沒關所導致 正常啟動車位何罪之有?

你就別理他 要打官司就打
我沒用注音 wrote:
昨晚鄰居回家, 忘了...(恕刪)


我是認為沒關門的負全責,最好是誰有空每次出門都在幫忙檢查
萬一是沒關好,看起來有關,動起來又開了,不就每個門要去試開?
都不用上班的哦?
我也遇過一樣的事...

機械車位左下方的車主按了按鈕 然後我半開的左車門就這樣硬生生被抬了起來....
最後去警局簽了和解書, 以7(對方):3 (我) 去原廠重新換一扇新門.

使用機械車位真是要注意啊.
有夠讚 wrote:
機器操作者要負責。鄰...(恕刪)


所以騎車撞到突然開車門的,是騎車的錯?
是你撞他的啊?
我沒用注音 wrote:
昨晚鄰居回家, 忘了...(恕刪)


Well

停路邊 沒關車門

發生事故 你覺得誰的責任 ~~~

============

But

因為建築物內車位非道路管理

所以民事有點複雜
其實前面幾樓大大說的很清楚了。

1.若是停車設施異常無法偵測異物=>有管委會的事
2.若是停車設施本來就無法偵測異物=>有你的事
3.若是鄰居沒關門且為視線死角=>有鄰居的事
4.若是鄰居沒關門但非視線死角=>有你的事
5.若是有告示說使用前要注意設施周遭=>有你的事
6.若是沒有告示說使用前要注意設施周遭=>沒你的事
7.若是有告示說車主停妥要確認不得有凸出物=>沒你的事
8.若是沒告示說車主停妥要確認不得有凸出物=>有你的事

簡單的說,這種問題主要就是看,
1.設備是否正常
2.使用方式是否正確

請挑自己有利的去談唄~
Jimsung168 wrote:
到法律咨詢家,直接搜...(恕刪)


我真的去查過了
還真的蠻多這方面的糾紛
裡面的律師大多主張只要你操作沒有疏失
停車的人是需要完全依照規定把車停好的
如果是自己沒有把車停好
操作機械車位的人是不需要賠償的
把車停好,是停機械車位最基本的責任

門沒關,就跟沒停好車一樣。
西恩潘朵拉 wrote:
這你幾乎要負所有權責...(恕刪)


路邊臨停後,不關車門,導致機車騎士撞到車門,所以是機車自己不長眼全責?

機械停車位毀損問題

對方全責,但可以退一步7:3或8:2,大事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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