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711 wrote:
我贊成 開放但不一定...(恕刪)
謝謝你的回應,這才算得上理性的討論,您贊成我反對,但大家都各自言之有物,
互相尊重。如同你文中所提到我住在交通路網密布的北部,而您住在台南,這個是
主觀條件,不太好更改。我看到的缺點跟你看到的優點,都各有支持者。
像我是很喜歡從台北跑宜蘭,最快的路自然是走五號過雪隧,我自己開車從家中出
發到礁溪只要四十分鐘多一點,但是重機走北宜要約一小時四十分鐘,如果是走
106接二丙,再接臺二濱海,要兩小時十分左右,開放重機走國五對我個人是相當
的便利,可是說實在話,我依然還是不願意支持開放,因為我認為上了高速公路有
太多天有不測風雲之處會引發車禍意外,留著生命在才能體會更多美好的東西。
個人積分:1217分
文章編號:74489223
CCRen wrote:
你可以厭惡政治可以嫌麻煩或任何理由不去投票,但你不可以反對別人投票的權利
你可以因個人性向可以以宗教理由不跟同性結婚,但你不可以反對別人結婚的權利
同樣的,開放路權後你可以不用,但你不應該不贊成別人擁有合理路權,這本來就是應有權利
1.相同的
你也不可以反對別人反對的權利
2.甚麼叫做本來就是應有的權利?腳踏車上國道也是本來應有的權利?行人上國道才是應有的權利吧!呵呵
雖然我支持重機上國道
但是我反對用歪理強迫別人支持
重機上不上國道
就跟行人要不要走斑馬線一樣
最安全的就是走陸橋
想快點就斑馬線但是可能被車撞(還常常有人被撞)
但是還是很多人選擇走斑馬線?
而且還沒人反對走斑馬線?奇怪
為何?就是圖方便嘛
重機上國道不也是一樣
想安全一點的走省道(也不見的安全...)
想快點的走國道但是要承擔風險
就看國家官員是怎麼想的
大家要推也要理性的推
在路上重機就好好地騎
水到自然渠成
個人積分:1217分
文章編號:74489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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