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公車被撞告不成還要賠償

台灣不少開車騎車不知道在幹嘛的

前面明明就有公車
公車一定會靠站又愛黏在人家後面

公車一停車靠站就硬切車道
後面都不看的
勇氣是梁靜茹給的嗎
而且這種駕駛很多都很玻璃
經不起人家按喇叭
像這樣不看就直接變換車道閃車的汽機車還不少,沒被撞是運氣好,是隔壁車道的車子有煞住,煞不住的當然就會撞上去。
台灣人普遍的觀念就是,我要變換車道所以你要讓我先走,撞到我就是你的錯,不會等隔壁車道沒車或是別人讓你才變換車道。
最要命的是新聞傳達錯誤訊息,一直營造出機車騎士是受害者,新聞後段應該增加專業人士解說正確用路權,騎士遇到這種狀況該如何保護自己避免意外發生。
Latios_JP wrote:
台中一名劉姓婦人,在...(恕刪)

(新北三重)常看到公車停路中間...似乎更不妥呀!
建議變換車道前一定要先看路況(請善用後視鏡)、打方向燈、確認安全了再切換或轉向。
一起為安全加油!

senned wrote:
新聞後段應該.(恕刪)


對於很多台灣鯛、覺青來說,超過第三行的文字,都是看不到的
希望這三寶別再騎車了,公車擋不擋一回事,變換車道前也不看一下後方有沒有來車。 
跟公車什麼關系?你換車道不用看後面?
但貨車也有問題,這種很好預測,三寶機車一定會切出來的~

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但貨車也有問題,這種很好預測,三寶機車一定會切出來的.(恕刪)


不過,本案例外,你看那影片

其實貨車已經關門了

三寶卻還是義無反顧的切過來找死 

Latios_JP wrote:
台中一名劉姓婦人,...(恕刪)

一直重複看影片前幾秒
為什麼我覺得是她去撞人家貨車嘞
都已經看到車頭了
難道是那輛貨車的鮪魚肚撞到她?

這個判決很好啊,
法官很講道理,

唯一遺憾的是肇事婦人仍不知自己錯在哪,
不知道自己為何沒有路權,
還有記者報導根本偏頗,
有失專業,

幸好多數網友都看得出來這個判決是十分合理的!!
其實我的真實身分,是個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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