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匿名基層員警表示, 開罰單並不難,但為難的是這規定不是針對一般違規

是「重大惡性違規」,也就是說要抓到「酒駕」、「超速」、「闖紅燈」等

要符合分局自行規範的重大標準才算數。

有錢的業績是抓到吸毒販毒跟破案,這類就會發獎金。

與其說要檢舉~
不如來個重罰!!

如果一個闖紅燈要罰上萬元!!
如果違規的累犯要加倍罰款...
如果酒駕現行犯會直接先關3天,累犯關7天
另外還需要至少超過10萬元以上的罰款!!
那麼我相信至少能減少一半以上的酒駕~~~

台灣的問題從來不是正義魔人...
而是過輕的罰責,讓大家對於"守法"這個觀念的薄弱!!
以上~~~
小熊維尼~Winnie在哪裡!?
台灣用路觀念被私慾所侵蝕,只顧自己方便,不願意替其他用路人著想,再加上罰則輕,演變至今的社會亂象~~
從本身做起,不並排不占用道路面積,行車禮讓方便他人也為自己積福

achihemi wrote:
與其說要檢舉~不如...(恕刪)


除了重罰之外應該還要把車查扣起來拖到拖吊場去

比較輕的扣的天數較少 像酒駕之類比較重大的扣的天數就較多這樣

但是政府不太可能這樣做 台灣何時出來一個有魄力改革的總統呢??

人間地獄道的人已經不怕下地獄 只怕沒錢

1(抽菸詐騙酒駕下無間地獄) 2(發酒瘋鬧事買賣吸毒下無間地獄) 3(持非法槍砲買賣檳榔下無間地獄) 且會變窮人無法被超渡無法上天堂 請勿做此低等之白目造惡業人類所做之事 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





其實你去看A1事故肇事原因前幾名為何,就知道為什麼A1事故並沒有隨著民眾狂檢舉而狂降。

真想要對人命有幫助,可以去檢舉闖紅燈跟任意變換車道這種的。


至於你貼的那個車禍,就算公車沒有因為違停而停在路中間上下客,也會因為別的正常原因停在路中間,機車如果還是一樣鑽,後面的貨車還是一樣鑽,事故一樣會發生。我每天搭公車上下班,看多了。
god11426 wrote:
最近看到網路上很多...(恕刪)


我只能說,酒駕都勸導成這樣,都還抓不勝抓.
想要大量杜絕違規,是不可能的.
只能做多少算多少.

有些三寶騎車或開車害到人還不自知,
檢舉可幫到用路人,
也算功德一件.

希望大家能多多行善,
共勉之.

god11426 wrote:
最近看到網路上很多行...(恕刪)


上次有隻警校生後面追撞我

還嗆我說,被撞又不會怎樣,誰都會被撞的啊


警校生,好大的官威

budinx wrote:
其實你去看A1事故...(恕刪)


別的正常原因??

譬如說那種?可否請您舉例呢?

有點好奇耶,公車司機都知道沒進站載客會被罰,還會正常原因停在馬路中間?

你怎知檢舉違規,A1事件沒變少?有數據嗎?

換個想法,如果沒人好心檢舉,A1事件甚至會逐年攀升
違停或許是車禍的原因,但是未保持安全距離與變換車道未注意後方來車才是主因,騎車不可能一直都直直騎的
懂得保護自己的方法才重要,違停是無法消除的

xboy200 wrote:
那承辦檢舉案件的員...(恕刪)


承辦檢舉案件的員警有業績又如何?
沒有違規哪來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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