汎古實業 wrote:
這2個差別你分不出來嗎????
當然分不出來,別人有影片,你又沒放影片只出一張嘴,鬼才分的出來差異

沒放影片只有嘴巴說說,誰知是不是虎爛鬼扯的

影片先放上來再說啦
汎古實業 wrote:
相信大家都有經驗.
有些違停的狀況是違停者只圖自己方便,妨礙交通還不移車.
汎古實業 wrote:
違停也要看狀況呀。
哪個開車的不違停?????
汎古實業 wrote:
要如何才能使警察前去取締?
汎古實業 wrote:
覺得檢舉也要看狀況.
白目者儘量檢舉.
如果不得已,還被檢舉,真是衰.
檢舉這種的,檢舉人本身也有點不正常吧.
汎古實業 wrote:
因為情況嚴重,該路段狹小車流又多,違停者應該都是在旁用餐的客人.
如果違停但不妨礙交通,我是不會管閒事.
汎古實業 wrote:
本例車主就是擋住大家而已,何必扯到危險???
三寶才會在這種情況下危險吧.
正常人看到,只是路被擋到而已,明明對向就没車,原PO還不是跨越雙黃線過去了,有什麼危險嗎?乾脆別出門了.
汎古實業 wrote:
但剛才路過又看到路口被違停佔滿,估計又是在旁邊喝咖啡.
然後1台小巴要轉彎被路口違停卡住,違停的人也不會不好意思,或者是說老闆也不會趕快叫客人移車.
地點就在中山北路1段105巷&天津街交叉口.
這裡就是路小,偏偏車又多.
只有半夜車少.
用goodle地圖也能看到路口2台違停.
幾乎可證明此路口(以及隔鄰的巷口也是)都是全天的違停.
稍大的車或技術不好的車就無法轉彎了.
汎古實業 wrote:
依我看,明明有路可以過去.我會建議體諒別人
汎古實業 wrote:
管區不可能不知道.
或許只關心酒店的生意吧.
都說中山區的油水比較多了.
反而是林森北路騎樓常來開機車違停罰單.
幹,這裡的機車格根本就不夠機車停.
然後又不准騎樓停機車,但卻可以做生意.
騎樓很大,就算停機車也不妨礙通行,不給機車停,剛好方便店家佔用做生意.
不過本文重點在天津街違停.
甚至天津街的機車停車格,機車老是要停出車格外突出車道.天津街已經夠小了,還有機車三不五時冒出停車格.
汎古實業 wrote:
雖然佔據車道,可是依現場車流量看來,好像其實不會影響他人安全或是便利性吧.
違規都是要看場合啦,
汎古實業 wrote:
有權力管理的人都不試著改善狀況.
公務員米蟲不是叫假的.
汎古實業 wrote:
當設施不符人民需求你還去檢舉人民,這叫為虎作倀.
汎古實業 wrote:
既然大家都是不得已,有什麼好檢舉的?
汎古實業 wrote:
所以一堆嘴砲的自己是都不會違規嗎??
本例車主就是擋住大家而已,何必扯到危險???
三寶才會在這種情況下危險吧.
正常人看到,只是路被擋到而已,明明對向就没車,原PO還不是跨越雙黃線過去了,有什麼危險嗎?乾脆別出門了.
那台汽車又不是旁邊有合法位置不停,而隨意亂停,任誰碰到這種狀況就是先違停再說.
當然違停就是可以檢舉,可是扯什麼危險?看不出本例有任何危險.
批評別人很簡單,把自己拿出來給大家檢視又是一回事.
最好那些嘴砲的自己都不違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