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小炫 wrote:結果去申訴後罰單撤銷 虎爛的你也信,拿出判決書才是真的啦,嘴巴講申訴成功我也會!台中法院沒有一個超越雙黃線違規超車的申訴判決書,代表沒有人申訴成功,全台灣的法院我都查了一遍都沒有申訴成功的判決書呀,這才是事實。
完全不用看內容,只要看標題就知道你要酸檢舉人,不懂道理就教教你。一、檢舉人百百種,每個心思不同,台灣不是只有那一張檢舉的臉。二、可以不要靠夭嗎。三、檢舉人違規讓他人檢舉也會罰款。四、嘴巴講知道我自己不對,可是可是可是......,可是什麼東西啊。五、尊重法律很難嗎,覺得不合理就去促進修法。六、闖紅燈應該罰1萬8千,亂停車要罰9千元才有效果。七、你要酸檢舉人自己先做好。八、檢舉你的那個不是"達人",他純粹看你不爽要你繳罰款,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