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爽! 開車不守規定,被撞死,還要賠對方 !!

在美國每台車都要保險才能上路!台灣又不強制保任意財損等險,
出事也不見得賠得到,所以該先從保險強制來做才對!!
前幾樓好多案例凸顯在台灣買第三責任險的重要性阿
因為三寶屁孩衝出來自爆卻還得賠償他們....
應注意而未注意<=====開啟無敵模式!
在台灣

請不要檢討死者!!!!!!!!!!!!!!!
程青蛙 wrote:
小弟曾經騎車要去上...(恕刪)
停下再開的意思是,讓行,轉彎慢慢慢才是硬道理。

傷亡者有錯,無責方賠付,這方面說明和大陸是源遠流長的
台灣有強制險啊...不管誰對錯死亡就是強制險的200萬...超過的自己加保或自己賠...台灣當初沒強制險..這個強制險是一位兒子被砂石車撞死的媽媽四處奔走串聯很多車禍被砂石車或其他等等撞死的家庭連署最後通過立法....以前被砂石車撞死就一句話..50萬要拿就拿不拿拉倒.....而樓主的議題在台灣也曾因人走上高速公路被撞死車主判無罪...但若有強制險保險公司還是會賠基本200萬給死者...

胡不扯 wrote:
這當然不是發生在台...(恕刪)


在台灣
死亡家屬會抬棺抗議,灑冥紙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在台灣

如果巴士(沒超速)已做閃避與煞停還是來不及反應--->沒罪

如果巴士駕駛看到卻無以上做為--->有罪

台灣人就是愛捕風捉影

有人眞正了解車禍發生原因?

還是以為只要對方沒做到停在開,撞死對方都沒事??

ren13579 wrote:
台灣有強制險啊.....(恕刪)


小弟現在第三責任險保超高...大家也別忘了傷殘給付項目,

我是保死亡最高陪1200萬(植物人等同死亡賠償) 我是保富邦的。

胡不扯 wrote:
如果是發生在台灣呢??...(恕刪)


在鬼島你會賠到脫褲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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