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治理政策白皮書》第2次會議紀錄


Maxxis1980 wrote:
現在的行人何止要閃U-BIKE?
你們機車騎士連騎樓都要騎就騎了, 人行道算什麼? 還不是看到行人就猛按喇叭叫行人閃邊,
假日的內湖好市多旁更嚴重, 手上拿滿東西還要閃違規騎上人行道上的二輪黨

機車被公車汽車大欺小? 剛好而已, 自己還不是欺壓行人.

把該屬於汽車、快車的機車當成慢車、腳踏車來管,把腳踏車當成無視交通號誌的化外之物,這都是上一代的錯誤造成的
那麼上一代錯誤的觀念、錯誤的政策、錯誤的法規,你還要延續下去嗎?


內湖好市多我不是沒去過,現在常有警察在那抓機車騎在人行道,偶爾也有保全、義交之類的在注意

ahph_gmail wrote:
從會議紀錄內容看來 機車路權的提升應該很有希望...(恕刪)

請問哪裡看到希望?
我只看到被官方打臉
機車黨:取消禁行機車、提高機車速限
官方:不同交通工具有不同路權,民眾可選擇適當的交通工具;機車是肉包鐵,時速超過50km/hr 死亡機率超過80%

ahph_gmail wrote:
其實機車黨很早就有公開說明過 他們並沒有主張齊頭式平等的車速分流 或齊頭式平等的汽機車平權
而是會參考現實狀況跟台灣駕駛的情況 來做未來台灣交通的整體規劃

有人說機車黨只是交通官員拿來阻擋覺醒一代的反對聲浪的打手,看來真似如此啊....

好個國情不同是吧!
ahph_gmail wrote:
長距離的橋樑、長距離的高架道路/快速道路/省道,可考慮採汽機車分流方式。唯需設置實體分隔,以防弱勢機車被汽車肆意侵入車道干擾,造成危害;同時,機車道部分需能容納快車/慢車二股機車車流,故現行機車道寬度2.5M標準亟需修訂,至少需有3.0公尺才合理而安全

ahph_gmail wrote:
一般市區道路速度約在50公里,車速不快(也不應過快),加上各種行進方向都有,路邊還有車輛停靠及巷弄支道的車輛匯入... 根本作不到汽機車分流。而是該回歸到【車向分流為主,車速分流為輔】,同向(含)三車道以內不劃設禁行機車/不強制二段式左轉

一條車道一部車,現行法規內的違法,慢車道寬度不足、快車道車道過寬、第二線車道禁行機車的問題機車黨都阻確不了了,還肖想修改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甚至自我窄化車道寬度,將一條車道劃分成半條,走那窄窄的車種分流車道

至於那姓葉的前任官員,就只提他的網路交流成績來說,真的是不說也罷!
smax155 wrote:

自欺欺人

圖三的真實情形不太準確???

最少路寬的比例窄上許多 , 應該要再寬才對

死光光立狗法縮減機車車道的立法委員

機車黨的幻想你就別當真了!台灣的橋樑,沒有那麼大的空間可以拓寬出那麼寬的專屬車道,也不該弄出如此的專屬車道給機車,而是該給腳踏車與行人

就拿中壢與平鎮之間的中豐路陸橋來說,再沒放上黃色分隔桿之前,機車有兩線道可以走,再差至少還有一條三公尺寬的車道可以共享。放上分隔桿之後,禁行機車的快車道變寬了,限行機車的機車道變窄了,只剩下一米半的寬度,路面還破破爛爛,之後你就看到了瑪莉兄弟電玩的場景了


cinnamon coffee wrote:
機車黨的幻想你就別當真了!台灣的橋樑,沒有那麼大的空間可以拓寬出那麼寬的專屬車道,也不該弄出如此的專屬車道給機車,而是該給腳踏車與行人...(恕刪)


看來大大對機車黨的訴求根本不懂 也不想瞭解 只是亂批一通
機車黨那邊 並不是所有橋樑(尤其是陸橋)都要蓋機車道 而是要看條件
不然也不會跟台北市政府訴求 打掉原本中正橋的汽機車道分隔島 更進一步希望開放中正橋尾段

大大一直在用自己的想像跟腦補來批 不累喔? 大大那麼厲害 不會自己去跟交通部或各地方交通官員訴求自己想要的就好啊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真正正確的方式 , 應該是整個反過來

機車可行駛內外側 , 可直接左轉 , 並且內側禁行汽車

讓汽車限行外側 , 讓那些要違規停車/右轉什麼的都塞在外面 , 再加以嚴格管控汽車行駛速度

這樣才是安全的作法
cinnamon coffee wrote:
機車黨的幻想你就別...(恕刪)


把車道開放出來共用 明明只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硬要在哪裡鑽牛角尖 把他搞得很複雜

誰都知道台灣橋梁沒啥空間在哪裡設置專用道

可是為了實行車種分流就硬要給他分出來

遇到不能分就禁止車輛上橋

請問機車車輛上橋很危險嗎?

如果很危險

那高雄開放博愛 大順 自立 這個幾個路橋給2輪根四輪共用不是在害二輪?
cinnamon coffee wrote:
機車黨的幻想你就別當真了!台灣的橋樑,沒有那麼大的空間可以拓寬出那麼寬的專屬車道


機車黨的東西不是幻想啦,只是痴人說夢罷了。
舉個例子給你看看。
請查閱一下連通台北市/三重市的忠孝橋。
機車專用道,還蠻寬的,
兩台機車並行時也能保持50cm以上的距離。
但,那又怎樣??
上下班時間走看看,硬是有機車要給你鑽那個兩車間的安全間距。

不隔開,也是沒關係啦,
就是放機車去跟汽車卡位而已。
聽說車速分流就是比較不危險的樣子(屁啦)。

被開罰單就在那邊哀說警察搶錢,
這樣的民風才是問題所在,不會先想想自己因為沒守法而被開單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別人守法都是笨蛋,自己違規最聰明,
違規還要結黨集社才潮。
順便提些似是而非的理論來騙騙無知民眾(反清復明~反清復明!)


這個社會真是亂。。。。



二輪神教教徒,非我族類之抹黑起手式: 1.你一定是四輪嘴臉 2.你腦弱,被政府洗腦
bulahe wrote:
機車黨的東西不是幻想啦,只是痴人說夢罷了。
舉個例子給你看看。
請查閱一下連通台北市/三重市的忠孝橋。
機車專用道,還蠻寬的,
兩台機車並行時也能保持50cm以上的距離。
但,那又怎樣??
上下班時間走看看,硬是有機車要給你鑽那個兩車間的安全間距。

不隔開,也是沒關係啦,
就是放機車去跟汽車卡位而已。
聽說車速分流就是比較不危險的樣子(屁啦)。

大型重機比照小型車,所以一個車道只能有一部車,不可以同車道併行,那麼白牌機車呢?

白牌機車也是汽車,這在法規上寫是寫得清清楚楚的,但錯誤的觀念、錯誤的政策,不把白牌機車當汽車,把它當成腳踏車,騎車的只要看到有縫就鑽,然後開車的也是看到前面有機車就同車道擠下去,不出事才真的有事!

我把白牌當紅牌騎在車道正中間,載著老媽直闖寫著禁行機車的第四線車道不待轉,有事嗎?只要騎車的不亂鑽,開車的不亂擠,大家的速限都是一樣的,汽機車混流,哪來的問題!
cinnamon coffee wrote:
大型重機比照小型車,...(恕刪)


一個車道寬可以放下兩台機車有錯嗎

我也很討不長眼不看路鑽車縫的

不代表機車並排就是錯的好嗎

如果因為車道設計以四輪為主 所以二論不可以使用?

真要這樣分

哪要不要以後四輪通通靠左 停車格也靠左 公車靠站也靠左 貨車卸貨一樣靠左

要右轉就麻煩你們也學我們兩段式左轉

二輪一樣也比照通通靠右 我們也繼續兩段式左轉

永遠都不會有交叉合流

看誰會先崩潰

同根生 還要這樣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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