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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的取締原則

我是嘎嘎 wrote:
從照片來看,此路段是三線一般車道,並無劃分快、慢車道。
我猜你想說的是內側車道,拍攝車變換車道會被嚇到是變換車道沒有查看後照鏡,還是因為機車違規行駛禁行機車道?若普通重型機車換成大型重型機車、汽車或其他車輛就不會嚇到了


重機的出現頻率很低

白牌機車出現的頻率很高

一個是偶而注意,一個是無時無刻都要提心吊膽

再說吧,重機速度很快,一下就不見了
wc2880 wrote:樓主~我是同情您的!...(恕刪)

畢竟是違法事情,怎麼說呢...
這樣的事件,與其同情,我覺得更需要被理解。
或許是我自私吧,這罰單我的確違法,我覺得罰的合法但不合理。
因為我認為我沒影響影其他人的安全或權益,所以我不覺得我有錯...


tansywen wrote:禁行機車道本身就是一...(恕刪)

這就是法律啊,這東西是給懂的人去玩的...
最厲害的人都是在合法的範圍用法來玩你,那真的很無力。


真理之手 wrote:矯枉過正說的就是這種...(恕刪)

我收到罰單前也都認為取消禁行機車道是全民所望,
畢竟大多...嗯...至少我認識的人全都是這麼希望,
但從這被檢舉,到網友回覆說我們需” 用金錢換取行車的順暢”
看來還是有許多人認為機車不該擁有完整的路權。


米咖 wrote:直接廢除禁行機車,道...(恕刪)

我覺得三線道內真的不能設禁行機車道,若三線道內線有禁行機車,
只要一遇到任何亂停的車(我照片中還是整排的),就只剩一條路可走
若真有車因為前面紅燈而慢慢滑,你就得在吸廢氣跟600元中做選擇了。


春風吹又生 wrote: 永久支持小綿羊上鐵道!!...(恕刪)

對不起,我比較不像米咖大哥那樣有修養。
你若是認真回覆,我真的覺得你想法有很大的問題。
既然幫不了別人,你還是多幫幫自己吧。

我騎車的時間有20年以上了,以我的經驗是有太多路上都是內車道沒什麼車,外車道有違停車,而機車能走的就是中間也是有汽車,還有霸道的公車(公車近年來改善許多了)及隨興的計程車。我往內走不是貪快搶時間,大多是為了我的安全。

但我很認真的思考過,我想我真的無法成為守法的人。
我還是會在無人的深夜紅燈右轉,還會先確定沒人沒車沒警察。

我還是會在沒啥車的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
我也承認其實一般路上我也常不小心超速市區道路速限表
這速限下我真的不相信有人完全沒違規過!
或許只有願意騎3、40跟在汽車後面的Yakumo做的到吧,
畢竟他說行車上路,「守法」是一個基本。

我還是會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以不影響他人原則下路邊臨停,
這點不用回覆我,我想我們對”不得已”的認定上一定有絕對的不同。

不是我不想過合法的生活,我更想過合理的人生啊。
Mianhuayubaby wrote:
重機的出現頻率很低
白牌機車出現的頻率很高
一個是偶而注意,一個是無時無刻都要提心吊膽
再說吧,重機速度很快,一下就不見了

其實我不太懂你想表達的的和我引用是什麼意思...
不管在旁邊車道出現的車種或頻率,變換車道前要確認來車不是嗎!
變換車道會被嚇到,除了沒查看後照鏡,還有其他原因嗎?

從我引用的文來看
Yakumo wrote:
要被體諒什麼呢?
我們只能看圖說故事,也許拍攝車本來要轉進快車道,而您的車速比拍攝車快,因為內側車道禁行機車,您理論上不該出現在那裏。拍攝車的駕駛被您給嚇到了。
您,體諒了拍攝車嗎?

理論上機車不應該行駛在禁行機車道,今天普通重型機車換成其他車輛,沒有違規的問題,汽車就不會嚇到?要說汽車變換車道被嚇到是因為機車違規行駛禁行機車道,只能說太硬凹了!
好險我們台北市規劃15年底全面取消平面道路禁行機車,其他化外之地加油吧!
modenalin wrote:
.....
或許是我自私吧,這罰單我的確違法,我覺得罰的合法但不合理。
因為我認為我沒影響影其他人的安全或權益,所以我不覺得我有錯...

請問:
什麼叫做「規定」?
講那麼多 543 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難怪這個社會很多事情會是非不分。

既然事實存在,
你覺得一般民眾拍攝和條伯伯拍攝有什麼差別?XD
“奇檬子”差別而已。


ps.
鄭捷這傢伙也從來不認為他有錯,
而且還認為殺完人很“舒坦”,
你覺得呢?

hjfrank wrote:
請問:
什麼叫做「規定」?
講那麼多 543 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難怪這個社會很多事情會是非不分。...(恕刪)

但此規定(禁行機車)有違憲法!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Luke Chen wrote:
好險我們台北市規劃1...(恕刪)

真的假的?有消息來源嗎?
可以請id:"併排停車必檢舉"去這條路逛逛…

從樓主被檢舉的照片中來看…
就算汽車真的挖洞給你跳…
你還是違規被罰…
如果從內車道超車應盡快回到中間線道…
機車直接壓在禁行機車上面騎…
就要有被檢舉的心裡準備…
圖二的部份~我會想騎在中間車道靠最左而不壓到內線車道…
一來可以提防外線違停突然開出來…
二來就是防止被檢舉偷拍…

如今罰都罰了…
下次會小心就好…

米咖 wrote:
但此規定(禁行機車)有違憲法!


蠻有趣的,
憲法有規定交通工具的義務權利??
機車汽車都要去教召點召??

機車汽車是公民????
二輪神教教徒,非我族類之抹黑起手式: 1.你一定是四輪嘴臉 2.你腦弱,被政府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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