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收到簡訊了,當初就是OBU有幾次感應不到,結果漏繳被罰錢不爽不想去換,(通行費40,處理費50,站站計算)前幾個星期有接到電話通知說要去換,現在寄了這個來,我想這貼紙我會貼,貼哪就不知道了,我的車是原廠HID,我可不敢貼在車燈上到時光形有問題,天窗應該適合很多
我也在11/28(四)收到簡訊了,去遠通查eTag帳戶居然在11/25就幫我建好了,而且還有餘額...這餘額是根據我的OBU餘額轉入的嗎? 如果是的話,我拿OBU過收費站會怎樣? 兩邊都扣? 只扣OBU?
問了交通部信箱回信如下:一、交通部102年11月28日轉送台端致院長信箱反映事項敬悉並說明如后:(一)依據ETC契約(議約確定條款第126條)約定,為提供用路人更便利或更先進之電子收費服務,於營運期間內應允許建置營運公司隨著科技之演進,亦可採用其他電子收費技術。但所增加或變更的電子收費系統仍需經高公局查核驗證,且其系統功能仍須符合原招商文件所要求的系統功能規範。故ETC契約已有因應科技技術發展快速情境,可引進新技術的相關規範。依遠通電收公司所提供之eTag技術資訊,其符合95年7月甫由國際標準組織(ISO)公告之ISO 18000-6C國際標準,並於97年起逐漸應用於電子收費,為BOT案招標之後研發之技術,是一種新式之電子收費技術。因此,只要遠通電收公司推出之eTag系統可以通過契約規定之查核驗證項目,並符合契約系統功能規範,則可認定其為電子收費方式之一種。本局並已要求須在不中斷營運且不增加用路人及政府負擔之原則下,允許其變更其整體系統之扣款技術之一。(二)國道進入計程收費之後,OBU將不再提供服務,寄送eTag給原OBU用戶係為延續與遠通公司原有之契約關係,保障用路人繼續使用電子收費服務,並無損用戶權益。轉換後,原OBU購買價金於十個工作天內轉入eTag預儲帳戶,卡片儲值金與押金可至遠通門市辦理退費或轉入eTag預儲帳戶。(三)若台端不需要eTag,可來電遠通客服中心(02-77161998)取消該服務。計程收費前,每輛車都可免費獲得eTag乙次,除可享有較多元化服務(自動轉帳設定、低水位簡訊…)並可享有通行優惠折扣,另外計程時也會規劃無eTag之用路人使用方式,惟補繳通行費將有代收手續費之問題。(四)OBU屬於買斷產品無法退機,惟為感謝原有OBU用戶支持,同時也鼓勵OBU用戶繼續支持節能減碳的ETC政策,將原OBU購買價金回饋至eTag儲值帳戶中做為通行費使用(免費取得或已退滿百退者不再受理)。若OBU用戶不想使用eTag,也可於102年年底前將OBU購買金額轉到親友車子的eTag預儲帳戶中。二、台端關心路政,特致謝忱。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 大 仁 敬啟紅字部分,是不是跟之前媒體報導的內容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