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自行將OBU 轉換eTag衝高使用率

我也收到簡訊了,
當初就是OBU有幾次感應不到,
結果漏繳被罰錢不爽不想去換,(通行費40,處理費50,站站計算)
前幾個星期有接到電話通知說要去換,

現在寄了這個來,我想這貼紙我會貼,
貼哪就不知道了,
我的車是原廠HID,我可不敢貼在車燈上到時光形有問題,
天窗應該適合很多

正在想說要貼在雨刷桿上還是鋼圈上

至少看不到 眼不見為淨
zues wrote:
我也收到簡訊了,
當...(恕刪)
我也收到簡訊,請問這個要怎麼退呀?原本就沒打算要繼續用,讓遠通用車牌變識就好,反正我也很少上高速公路,結果現在來這一招!
我也在11/28(四)收到簡訊了,去遠通查eTag帳戶居然在11/25就幫我建好了,而且還有餘額...
這餘額是根據我的OBU餘額轉入的嗎? 如果是的話,我拿OBU過收費站會怎樣? 兩邊都扣? 只扣OBU?
幸好看到此串

今天跑去遠通把obu退掉 , 然後不辦etag~~
趁它還沒寄來,我也可以趕快去退OBU嗎?
車頭燈型的其實遠看不怎麼顯眼,
所以貼車燈應該是還好,
如果真的不喜歡頭燈型的,
就直接去據點叫他幫你檢測看能不能貼前檔就好囉!

a0145688 wrote:
車頭燈型的其實遠看不怎麼顯眼


等黑色那塊區域因受熱而熔出痕跡
就非常顯眼了.....

問了交通部信箱
回信如下:

一、交通部102年11月28日轉送台端致院長信箱反映事項敬悉並說明如后:
(一)依據ETC契約(議約確定條款第126條)約定,為提供用路人更便利或更先進之電
子收費服務,於營運期間內應允許建置營運公司隨著科技之演進,亦可採用其他電子
收費技術。但所增加或變更的電子收費系統仍需經高公局查核驗證,且其系統功能仍
須符合原招商文件所要求的系統功能規範。故ETC契約已有因應科技技術發展快速情
境,可引進新技術的相關規範。依遠通電收公司所提供之eTag技術資訊,其符合95年7
月甫由國際標準組織(ISO)公告之ISO 18000-6C國際標準,並於97年起逐漸應用於電
子收費,為BOT案招標之後研發之技術,是一種新式之電子收費技術。因此,只要遠通
電收公司推出之eTag系統可以通過契約規定之查核驗證項目,並符合契約系統功能規
範,則可認定其為電子收費方式之一種。本局並已要求須在不中斷營運且不增加用路
人及政府負擔之原則下,允許其變更其整體系統之扣款技術之一。
(二)國道進入計程收費之後,OBU將不再提供服務,寄送eTag給原OBU用戶係為延續與
遠通公司原有之契約關係,保障用路人繼續使用電子收費服務,並無損用戶權益。轉
換後,原OBU購買價金於十個工作天內轉入eTag預儲帳戶,卡片儲值金與押金可至遠通
門市辦理退費或轉入eTag預儲帳戶。
(三)若台端不需要eTag,可來電遠通客服中心(02-77161998)取消該服務。計程收費
前,每輛車都可免費獲得eTag乙次,除可享有較多元化服務(自動轉帳設定、低水位簡
訊…)並可享有通行優惠折扣,另外計程時也會規劃無eTag之用路人使用方式,惟補繳
通行費將有代收手續費之問題。

(四)OBU屬於買斷產品無法退機,惟為感謝原有OBU用戶支持,同時也鼓勵OBU用戶繼續
支持節能減碳的ETC政策,將原OBU購買價金回饋至eTag儲值帳戶中做為通行費使用(免
費取得或已退滿百退者不再受理)。若OBU用戶不想使用eTag,也可於102年年底前將
OBU購買金額轉到親友車子的eTag預儲帳戶中。
二、台端關心路政,特致謝忱。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 大 仁 敬啟

紅字部分,是不是跟之前媒體報導的內容不一致?
王建民 曹錦輝陳金鋒

jimpeng25 wrote:
等黑色那塊區域因受熱...(恕刪)


我拿到是沒有中間那塊~~~QQ是透明
聽說黑色比較前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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