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沒品的凌志休旅車主(更新偵查庭開完)

給你一個讚啦

kawa忍 wrote:
這件事情已經發生有近...(恕刪)
用危險駕駛來辦很合理
重傷害未遂就真的要看樓主功力了
後續結果要記得上來更新

kawa忍 wrote:
這件事情已經發生有近...(恕刪)



支持你


我覺得
你可以把 可以提告的罪名 告訴大家

造福大家

kawa忍 wrote:
這件事情已經發生有近...(恕刪)


有圖有真相
請將相關影像檔, 訴訟文件上傳
還有國立甚麼所的畢業證書,
謝謝

fredyuan2 wrote:
法研系的喔真厲害~有...(恕刪)


小弟路過的鄉民~覺得大大發言有點偏頗!!

樓主已經說了~是走中線道,地上並未有禁行機車標線,更何況內車道無車!時速又在限速之內~為何後車閃大燈前車就需要讓他先行呢?車大路權就大??

小弟常識匱乏~我只知道樓主擁有路權無誤,若須超車請自行切換車道~~

不過樓主刻意發文到這版,似乎心中早已希望該車車主能看到~~個人覺得有點不妥!
到底是有錢沒學歷開好車的人贏還是沒
錢的國立法律系畢業生贏!讓我們繼續看下去!樓下請繼續"
這種事情常常發生,看開點吧!!

要是開車的是個在業界很久的大牌律師

那樓主你怎麼辦!?

法研沒照,也就是研究生呀!!!

去看他過往文章就知道了
有一篇裡面也提到跟人家有交通問題
裡面自已也還寫出來了
對方司機還問他說為何要騎中線
重點當時還載著全家大小
還做這種危險的騎車方式

可見這位樓主本身就騎車習慣不好
自已惹來一身問題
還好意思先怪罪別人
以為有行車紀錄器就最大
以為自己是國立法研所畢業就最大
卻不知道先檢討自己的行為
世界末日趕快到來吧............!^_*
國立法研系耶....人才,天才,將才!!

地球是圓的,告到你未來的上司就好笑了
台灣說大不大.....
用力展現您的長才,祝福您^^

kawa忍 wrote:
這件事情已經發生有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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