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跑來撞我們還獅子大開口 [8/7更新]

要不你就送他壹袋庫錢吧!其他就法院見再說吧!
從行車紀錄影像看來,對方似乎有明顯故意來擦撞之嫌,還是當路上是唯他獨尊啊!
不用和他囉嗦,一切交由交通裁決結果報告出來後,再向他索討修車費就對了.
他如要上法院就讓他去告吧!反正已有行車紀錄影像佐證,及交通裁決結果報告,
他能有強制險理賠就該偷笑了.
joek520 wrote:
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看影片汽車根本沒過失,時速差不多限速內而且還在自己車道.所以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不適用!!
機車變換車道還不看後照鏡就直接切過來.我看方向燈一定沒打.
機車百分百的錯!!...(恕刪)

你有看清楚我的回文嗎?
linpredator wrote:
好好開車也有事
倒楣

正常來講
妳們應該是0肇責完全無過失

但是台灣的交通判例通常都很不正常

但是你只要有1%的過失
對方就可以告你過失傷害

前面有網友講了
"應注意而未注意"
"以刑逼民"
"過失傷害"
自己找找看吧

他自己要來撞你
又來跟你要十幾萬(其實你可以跟他要一億 或是 說你車上有人撞到椅子頭很暈肩膀很痛快去驗傷)
真的要十幾萬的話
請他來要要看
寧願花十幾萬打官司
也不要拿十幾萬給他(反正這筆錢都是要花 寧可給別人也不要給他 上法院對方可能拿更少)

希望你能順利解決
...(恕刪)

我跟你說的
不都是一樣的東西嗎?


你說的沒錯
我很認同你講的
我非常希望樓主能平安無事全身而退一毛錢都不用賠
這也有要注意未注意?
無酒令人愁 wrote:
樓主你好~


s7440327 wrote:
當下有報警也送對方去醫院了
但到醫院時警察要做筆錄時對方說他們先回去
晚點再做
等後續再聯絡時就開始要我們和解了...(恕刪)


她們做不作筆錄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有作筆錄嗎??
然後她們要和解的話
你就拿著影片副本當場撥給她們看
然後跟她們說直接到法院談和解
感覺她們是假車禍真詐財

i700623 wrote:
她們做不作筆錄不是重...(恕刪)


我們已經做好筆錄了
可是對方還沒去做
警察剛有打電話來說
如果對方來做筆錄時
可否播放這段影片給他們看
我們有答應警察了
機車自己來撞汽車,是要汽車駕駛注意啥鬼~
支持樓主~
這條是五股疏洪道往中興路的引道,小弟每天走這條路上班。
那個180度的彎,十台機車大概有六七台會這樣從外線切內線,再切回外線過。
常走的車輛都知道會盡量不要跟機車並排進那個彎,或是輕按一聲喇叭讓機車知道內線有車。

照影片看來,汽車車速不快且都在車道內,機車沒注意而直接換道是主要肇因。
有影片基本上因為沒太大問題,對方想要獅子大開口就反咬回去吧!

s7440327 wrote:
我們已經做好筆錄了
可是對方還沒去做
警察剛有打電話來說
如果對方來做筆錄時
可否播放這段影片給他們看
我們有答應警察了

你是好人

這樣警察也省事啦
警察怎麼可以要求受害者亮出底牌給絕對會以捏造事實做筆錄的肇事者?
給他做筆錄,要是他敢捏造事實而使公務人員記載不實,之後再拿出影片對他提起公訴
怎麼一開始就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這樣那種人永遠都得不到教訓。

s7440327 wrote:
我們已經做好筆錄了可...(恕刪)


建議你對那種刁民
就跟他請求車損賠償吧
他如果不賠
或是堅持他沒有錯
那就依照他的願望上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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