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來磨企 wrote:只是大台一點的機車,...(恕刪) 其實法規都說得很明白了:「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2條:機器腳踏車停等區線,用以指示汽缸總排氣量未滿550立方公分之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於紅燈亮時行駛停等之範圍,其他車種不得在停等區內停留。550cc以上重機並不是大一點的機車而已,它的路權幾乎和汽車無異。主要是台灣民眾對大型重機的觀念還不夠成熟,加上許多駕駛人自己觀念也不成熟造成了台灣重機發展的困境
BenSheets wrote:重機的路權不是比照汽...(恕刪) 唉......在臺灣騎重機還真是可憐一樣是機車,還這樣大小眼!與汽車跟輕型與普通機車比較...重機就是多了一份彈性,只是很難像125一樣很靈活的騎而已~等到重機上高速公路那天,也許又有一篇重機上國道,亂開方向燈又隨意變換車道
我遇紅燈都停旁邊點,怕等等後面來台不長眼的汽車撞上來!再便宜的汽車還是鐵包肉!而再怎麼昂貴的機車也只是肉包鐵!至於大家討論的話題"為什麼騎重機的要跟白牌的搶機車停等區"......罵吧!給大家罵!我覺得自身安全比較重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