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ys wrote:
免繳牌照稅是政府給身...(恕刪)
發錢是沒排富(其實還是有,例如已領其他退休俸),
但有上限,一個人就是固定數目,
所以對貧窮者意義重大,對有錢人杯水車薪.
這是正確的福利或納稅的分配方式.
但一視同仁減免牌照稅卻不同,
連車都買不起的最窮階級完全享受不到,
買幾千c.c.的豪華大車的卻享受到最大福祉,
這就是劫貧濟富的錯誤的分配方式.
就如所得稅免稅額,每人固定幾萬,大家能接受,
若是改成每人固定幾%,且特窮人沒有,這樣合理嗎?
es4241 wrote:
發錢是沒排富(其實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