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t4505 wrote:
我是改文了又如何?
方向,重點及原則都沒改
把回應的內容補充得更明白清楚
這樣不行?
你先去問一下01版主能不能改回應內容再來說嘴吧
像你連回應都不回應
把違規都不當一回事..
這樣全家會活得比較好??
你知道為什麼我的回文會提到公投嗎?
因為你改掉的的回覆提到要我們發起公投讓重機上國道,
要不然我沒事跟你講什麼公投啊?
公投是創制複決權,
就跟你說早有92條的法源,要公投也是反重機的人去聯署公投複決掉92條,
現在是行政命令,發布開放路段與時段的問題,
你還是要我們去公投要政府宣布開放時段路段,我才說真是了不起啊!
所以照你的邏輯來說,
紅燈區早以合法,現在是地方政府沒人敢設,那你想嫖的話就去發起公投嘛~
這樣有錯嘛?
交通部不想開放,當初就不該讓92條通過,
如果通過後發現確實窒礙難行,行政部門還是可以提起覆議,
都沒作啊!
只眼睜睜的看法條通過,然後用行政命令來卡而已,這樣的效率你覺得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