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檢舉臨時停車要怎樣才會過?有台車佔住外車道一半,只有閃雙黃燈,後視鏡也收折,第3煞車燈沒亮,卻被警察打槍了,我有附截圖及影片。以下是我寫的"該車停放於外車道上,後視鏡已收折且第三煞車燈也未亮,顯然是處於放空檔拉手煞車狀態,疑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一項第1款或第4款之臨時停車規定"。警察回的"經檢視檢舉資料,拍攝角度,無法認定違規事實(停車或臨時停車)及違反法條,為免爭議,爰不予舉發。"檢舉臨停也要3分鐘照片?以下是我附的兩張前後照片,給警察的是完整的影片截圖。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編號00017月1...(恕刪) 請問版大,有沒有檢舉的sop可供學習?比如說照片怎麼拍?車上有人無人情況適用那種法條?我對違停也是深惡痛絕,也想加入檢舉串分享,但怕第一次檢舉就被打槍,潑了冷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