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701起,又是並排違停!



P大不用動氣,

反正什們咖小都可以留言,

沒駕照也可以上來講一嘴交通法規呀,

沒有法律知識者,

當然也可以講一堆他自己為的法律,

這就是這個平台的多元,

習慣就好,哈哈。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P大不用動氣,


不會啦,人家在講笑話,笑都來不及了,怎會動氣


只是很感慨,檢舉這麼多年來,怎麼都沒人叫我到法院,都賺不到證人費呀,唉

pafupafu wrote:
,都賺不到證人費呀


有一群愛違規,腦袋卻有問題,

說什麼真名檢舉他就知道會是誰檢舉,

笑死我了,

講的好像沒有人在真名檢舉一樣,

這種人就是馬路上的毒瘤,

多多檢舉一定保平安。

沒錯

多多檢舉保平安

沒事多檢舉,多檢舉沒事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有一群愛違規,腦袋...(恕刪)

辛苦併大 辛苦版上許多檢舉的熱心人士 多多檢舉保平安
Jack 你好棒 wrote:
沒錯
多多檢舉保平安
沒事多檢舉,多檢舉沒事



cool_bear wrote:
辛苦併大 辛苦版上許...(恕刪)



感謝大家的支持,放張照片代表我的感謝!





謝謝版大 幫忙守護用路人安全!!


好心有好報 謝謝您!!!!!

UsMA1 wrote:
謝謝版大 幫忙守護用路人安全!!


檢舉交通違規一切合法,

讓自己與用路人更安全!

這一點只有違規魔神不會認同,

感謝支持。
想請問檢舉臨時停車要怎樣才會過?有台車佔住外車道一半,只有閃雙黃燈,後視鏡也收折,第3煞車燈沒亮,卻被警察打槍了,我有附截圖及影片。
以下是我寫的"該車停放於外車道上,後視鏡已收折且第三煞車燈也未亮,顯然是處於放空檔拉手煞車狀態,疑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一項第1款或第4款之臨時停車規定"。
警察回的"經檢視檢舉資料,拍攝角度,無法認定違規事實(停車或臨時停車)及違反法條,為免爭議,爰不予舉發。"
檢舉臨停也要3分鐘照片?
以下是我附的兩張前後照片,給警察的是完整的影片截圖。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編號00017月1...(恕刪)


請問版大,有沒有檢舉的sop可供學習?比如說照片怎麼拍?車上有人無人情況適用那種法條?

我對違停也是深惡痛絕,也想加入檢舉串分享,但怕第一次檢舉就被打槍,潑了冷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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