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重機路權提升案立院三讀通過

這樣很好阿,我覺得在那些車流量不多的高速公路試辦應該是沒甚麼問題,
不過在一號(應該不會在近幾年開放)
除了龜車占用內線道以外,我想就是變換車道的安全距離都不夠,
很多時候在中線的車量看到同線道前面有點塞住,也不管變換到外線或內線車道
的安全距離夠不夠,方向燈一打(有些甚至沒打方向燈)就切過來,
我想開放是好的! 讓那些交通觀念薄弱的交通駕駛人驚嚇一下!
我自己在路上遇到重車的安全距離都會比遇到汽車還要長,
因為我自己騎小綿羊在平面道路行駛常常遇到一些駕駛人跟我的車尾跟很近,
在一般線道我都騎在外側也騎到70~80,還這樣跟那麼近,讓我有點壓力,
所以遇到重車也為別人想想,不要跟車跟那麼近甚至拉長距離!
還有說真的,請那些擔心重機在你面前自摔的人把你心中的溫室拆掉,
台灣的駕駛人在溫室待太久已經養尊處優不懂得甚麼叫互相尊重了!
目前國內最便宜的黃牌車光陽的蝦斗300,應該可以賣得比較好了
不要拿自己生命開玩笑吧!甚麼開放125,腳踏車之類的.有機會站在高速公路路肩10分鐘看看 :)
我國所謂的高速公路一點也不高速,一百出頭而已,重機車是很穩的,一堆人在那摔車阿撞車的,是在搞笑嗎?還是沒騎過在那自我想像?其次,若是裝了行車紀錄器,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四輪被檢舉。

平成快槍俠 wrote:
真的太恐怖了根本不適...(恕刪)



汽車的肇事率更是高得離譜

尤其在國道上

還有酒後駕車、競速

依照閣下的理論,國道應該禁止駕駛汽車比較妥當 因為案立層出不窮

顯然中華民國國民不適合在國道上開車



建議下次三讀禁止國道行駛自用小客車

以符合民意

黑毛獅王 wrote:
我想 "路權提升" ...(恕刪)


沒錯在香港機車跟汽車路權一樣,

香港車還比台灣多,

我也沒聽說有騎機車的慘遭撞死~

那是因為安全意識~跟守法的問題
Shadow 300 仰仗其 16 吋大輪和可行快速道路的權力, 再加上只比一般 125/150 大一些的車身 (停車遠比 RV 車款方便太多了), 非常適合在大台北區內通勤用.

gentleGAGA wrote:
台灣是誠意之島大家都...(恕刪)


喔喔喔
瞭解了
你的想法我們聽到了
看來要買的車預算又要調高了

kelvenhuang wrote:
立院三讀 大型重機可...(恕刪)

s1475478 wrote:
好阿如你所言的把本來...(恕刪)


辦法是死的......先惦惦自己的斤兩,沒那個喀稱就別....

一句話--老百姓的素質太差,再多、再新的辦法也沒有用--

反正上路的時侯就見分曉,到底是騎士們熱血無罪、上路有理勒。還是腦殘政策、全民買單。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