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vbzq wrote:沒有禁止迴轉~也不能...(恕刪) 剛问谷歌,好像你对了!不得迴轉七個規定:6,聯結車不得迴轉。7 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行人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也就是說,行駛在慢車道的車輛不能迴轉)7!大車应该輸了。6,不知水泥車算是联結車吗?
台啤 wrote:這個案路權是被侵犯沒...(恕刪) 檢討受害者主觀認為受害者自己“找死”但會有多少人上路是真的為了自殺的?被害者以他自己有限的能力去避免死亡,但依然躲不過死劫,防禦駕駛很重要!但多少人能做到盡善盡美?意外找上門,防禦駕駛能保證100%避開危險?那就不會叫“意外”了!水泥車駕駛仗著自己車大不尊重他人路權與生命,逼其他車一定要減速讓違規者!而害死了不想死的人,怎麼還會去檢討受害者!今天這個人如果是自己親友,還有多少人會抖抖肩手一攤說他自己找死?還是立場瞬間改變要去追打水泥預拌車駕駛?
是的,水泥車司機太可惡,罪該萬X,下地獄永不超生,#%{$@£¥#$€,但他活著毫髮無傷;另一方面機車騎士真的是冤啊,勇往直前,青春才俊,前途無亮...但是他往生了;看出差別了嘛?事實呈現其實就是這麼簡單;
gungunM wrote:他人的交通意外如果可以被你一個人所控制, 一個人控制?誰跟你說過這車禍是某一方一個人控制?一個人違規就必定車禍?必定?這是必然? 原來你的生命掌握再別人手上?別人一違規你就必定車禍?早就說過,只有100%肇責才能說一個人控制。除非是類似後車撞前車、撞靜止車、闖紅燈這類,不然車禍都是「雙方」都有問題點,也就是說只要有一方處理得當就可以避免。你說大車不這樣轉就不會車禍,換句話說他不這樣騎也不會車禍,他可不是「被」撞!我就問你,他前面兩台機車都煞得住,為何他就煞不住?他可是後車呢!無遮蔽物、視野良好、直線非轉彎,你敢說他騎車方式沒問題?這是問第二遍!你根本不敢回答。
看海成花 wrote:一個人控制?誰跟你說...(恕刪) 你很確定他清楚到到那台不該出現在那的水泥預拌車?你有很確定嗎?你真的很確定嗎?你很確定他的煞車是能夠像其他兩台車一樣停下來嗎?你有很確定嗎?你真的很確定嗎?你能保證他“絕對“可以完美的停住嗎?你有很確定嗎?你真的很確定嗎?你可以看著影片就知道現場的一切與當事人身體狀況的一切嗎?你有很確定嗎?你真的很確定嗎?
按照標線號誌 減速行駛 絕對可以煞的住 那路口減速慢行線 劃很遠劃很大 比起紅綠燈更顯眼騎士就是這麼倒楣影片就那麼巧剛好被證實為了超車整個加速過程...無視減速標線gungunM wrote:你很確定他清楚到到那(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