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魔天書 wrote:台灣的內線道,其實早(恕刪) 每個人開車習慣不同像我就不喜歡切來切去(連在市區/快速道路騎重機也不愛切來切去超車)一條車道保持安全車距能直直能到家,又很少被人硬擠是最好的車道中間車道就是有一堆大車要擠..所以很多人反而覺得內線安全
hu4852 wrote:看來樓主自己也有問題,一堆都看到了,自己回看不到, 看來中線那部車車主是樓主機率大了,有可能也染上部分壞習慣 不解 ? 一堆都看到了? 是看到了什麼 ?有一分證據 才 說一分 話讓離開內側車道 去 中線車道 , 是依法《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 不了解 何以說成 【 染上部分壞習慣 】再者 , 前方出現狀況 , 0:15 開始回堵 , 如果中線車沒減速 拉出 "中線車道之車距"那台 灰褐色車在煞不住時, 0:16 0:17 0:18 怎麼會有空間換道 ???
hu4852 wrote:看來樓主自己也有問題,一堆都看到了 你說的一堆是哪些呢?能不能提示個樓層。頂多就2位吧!但是我看到這棟樓 更多堆人 看到的是內線車 > 中線車。不要自己幻想好嗎?不止幻想影片也不看內文...都說轉至爆料公社了...老公~泥好膩害~ 最近也都被媒體轉發...
看海成花 wrote:這棟樓這樣看下來..(恕刪) 大車在白天很少會開快逼車的,白天車流多,通常會載貨,車重跑不快,煞車距離會拉長,白天如果被大車追上很可能是開太慢了...半夜才是大車最嚇人的時段,,車少才會跑快...120以上很平常下大雨路面積水時,,一定要遠離大車,,不然大車車輪帶上的水牆,,能見度=0
A辣愛怕跑 wrote:講個笑話 台灣有超車道? 台灣為什麼會沒有 "超車道" ?台灣 所謂"超車道 " 只存在於 法規條文 , 只有法律條文的文字這樣寫 , 只有標誌這樣寫, 卻從不執法, 也沒人理 , 從來不存在於執法人員和用路人的認知當中 , 所以名存實亡 。實際的道路上 , 全都是行車道 , 沒有超車道甚至執法單位 還發出錯誤的函釋 ? 去牴觸上位的法規 , 以執法扭曲立法"最高速限" 是法律授權給 主管機關的權責 , 8-1-3但書授權主管機關去變換速限 , 變換為"最高速限"改換,得以此種"速限標誌"行駛無論變換為那一種速限? 用路人只能無條件遵守←根本就不是車道使用之權利主管機關 居然放棄 法律授權 ? 將"最高速限"下放給"路隊長"自行決定 ? 以為路隊長的車速叫做"最高速限"????把原本的限制義務倒過來說成"權利"? 這個錯誤是 權利(路權)和義務(速限)不分!能把自己的車速儀表掛到路邊標誌上去取代"最高速限"標誌? 然後要求所有用路人依照"自己個人儀錶"的車速 來當成"最高速限"??後行車 被堵住 ? 只能以 "路隊長" 的車速 做為 "最高速限" 的標準 ?完全違反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85 條最高速限標誌「限5」,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前方道路最高行車時速之限制(←限制在這裏),不得超速。最高速限 是「限5」標誌並不是用路人的車速叫做 "最高速限"?再者是權利和義務不分行車時速之限制?明明是限制! 是遵守義務!怎麼會自己變身成"路權"????←使用車道之權利區分行駛那一個車道是依據"路權" , 不是依據"速限"三個車道的"最高速限"完全相同"最高速限"得以行駛 內/中/外 所有車道 , 並非使用車道之權利區分(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路權函䆁那一點錯誤, 那裏違反法規? 已經在 寫於此 136樓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287978&p=14#80553081137樓 說明了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287978&p=14#80553198所謂《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並不為真這個說法是違反法律的 ← 違反高管規則 6, 也違反高管規則 8 ,又違反了高管規則 11 , 再違反"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 第10,第11條, 並違反安全規則10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