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重機上國道到底哪裡危險?歡迎討論

汽車道底家啦 wrote:
公路主管機關應於一定時間完成重機的配套法規、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同時公告試辦行駛的路段與時段(立法院有建議可以以國道6號、國道8號及南二高新化以南段為優先試辦路段),預告開放通車時程。請交通部在「安全性」及「風險有效管控」原則下,分階段規劃開放紅牌重機可行駛的路段及時段。審酌第一階段開放的實際情形及「民眾問卷調查」,評估是否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的開放。

bbboywind
以上是三讀通過後附帶決議,以及前述我提到在統計上作法及民調上的爭議,另補充以下:

附帶決議中並未提及「民眾問卷調查」是要用何種形式呈現,實際上民調問卷也包含諸多調查。以113年調查為例,從摘要我們能發現:



三讀通過超過10年的法案,竟然有近八成的民眾不知道,在民眾不了解法規推行的情況下,怎麼可能給出「我能接受重機開放行駛高速公路」這種答案?



看到這調查結果馬上就能明白,來自於媒體一天到晚白牌機車事故也要用上「重機」兩個字當作標題,企圖混淆台灣人對於普通重型機車與大型重型機車的認知。且只要有重機的事故就會使用「飆速、狂飆」等字眼,而當四輪發生事故且明顯具備競速、嚴重超速等事實,卻以「失控、試車、打滑、煞車失靈」等描述,幾十年來這種選擇性、流量取向的報導方式又何從能讓受訪者針對「 是否會因媒體報導而認為大型重機已可行駛高速公路」給予正向回覆呢?



講得很好聽,事實上考照制度、教育、配套措施並使民眾知悉政策規劃方向
哪一項交通部跟高公局有動作?
駕照一樣濫發、民眾還是透過媒體知道騎重機等同飆速
民眾還是不知道政府有往「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作為規劃方向



陳情、開會、遊行、協商,十幾年來該做的都做了
公民不服從直接上國道證明其安全性的也做了

高速公路衝撞緩撞車、開自動駕駛睡覺、匝道逆向、大貨車不保持安全車距輾壓其他用路人
這些專屬於四輪在國道發生的事故與行為,快速道路開放重機上路至今幾乎沒發生過
造成多少大大小小死傷,會有人討論要不要拔除四輪路權嗎?
平面道路更多四輪直接開上人行道撞死人、酒駕撞死人、毒駕撞死人、高齡駕駛失控撞死人
這些都沒有觀感問題,對不對?

觀感是什麼時候需要被建立的,還是少數用路族群才有觀感的問題
少數用路族群的權益就可以被簡單的犧牲,是這樣嗎?


最後,民調的結果當然指向民眾不同意佔多數、觀感不佳作為不開放重機上國道的結論

看在我這個每天開車上高速的人眼裡來說
那些天天撞死人的四輪有讓我在大眾觀感好到能堂堂正正使用高速公路嗎?
那125cc以上級距應該一起開放才對
inconceivability wrote:
那125cc以上級距應該一起開放才對

真的開放了125可能不太適合
我很久沒有測尾速了
以前測原廠大概是錶速110 GPS最多就是90
改成61 300條後岔錶還會繼續升
但最終GPS頂多就是115
難不成現在的125原廠都超猛了?
我是真的快20年沒有胚過摩托車了
現在開車錶速120都會被嫌慢了
車錶120 GPS大概是115
這時代的125真的適合上國道?
sunland
這種時候突然就跟四輪大爺一起覺得我白牌二輪危險了
sagat
sunland 你在暗示我們重機雙標嗎?我們絕對沒有雙標,我們永遠一個標準,就是大重很安全所以可以上國道,白牌很危險所以不可以上國道,吱吱
inconceivability wrote:
那125cc以上級距...(恕刪)


一般人還是會換大排氣量的機車
長時間接近紅線區 引擎會受不了
提速也是個問題

很多高排氣量的在巡航的時候
最後都是打到最高檔位
讓轉速維持在三 四千轉左右
這時候震動感也會最少

順順騎 重機也是不錯的代表工具
inconceivability
前面提過囉,在外車道最低限速以上就符合高速公路用路規則...60~80的速度,對125來說不是問題,而買125通常不會是長途乘坐訴求
這影片怎跟我認知不同
鄉民不是都說日本都是120-130在跑嗎?
都是超過速限+20-30在跑
日本當地人都是這樣
自由車速 無拘無速
影片車比台灣少車速又比台灣慢
諸葛小花
Leonyang1603 影片內全部的車都不到那速度啊 我去日本玩搭大眾運輸的時候也覺得日本人開車很慢 [笑到噴淚]
Leonyang1603
諸葛小花 真的整體環境都不同
在法律上,砂石車可以行駛台灣的任何公路,但是,各地市政府都用行政命令禁止大車進入市區,所以,交通部禁止機車進入國一國三並不違法。
現在如果以開放國道來看,國3甲屬於國道,早就開放了,但是重機族群要的其實不是國道,而是高速公路。
身手這麼矯健,是肯定沒問題
sagat
你的影片打臉了那些說 機車一發生事故就會血流成河的臉,吱吱
Black37 wrote:
在法律上,砂石車可以行駛台灣的任何公路,但是,各地市政府都用行政命令禁止大車進入市區,所以,交通部禁止機車進入國一國三並不違法。...(恕刪)


砂石車算是自用車輛嗎?

Black37 wrote:
現在如果以開放國道來看,國3甲屬於國道,早就開放了,但是重機族群要的其實不是國道,而是高速公路。...(恕刪)




Black37 wrote:
身手這麼矯健,是肯定...(恕刪)


哦!個案耶!

找個案何須找到國外去? 台灣就有很多案例可以參考拉












連安全帽都不戴...真危險
skymoo
汽車道底家啦 「相對安全的封閉快速or高速公路」這句話應該不成立,國道、平面道路都不安全,只是不安全的面向不同,不能因為A有的B沒有,就廣義的說相對安全
汽車道底家啦
skymoo 國內已經做過統計了,北市同樣的行駛目的地跟距離,封閉高架肇事率跟事故率都低於平面道路,海外更是一堆統計可以佐證。如果封閉高速不安全,請問四輪為何不走北宜要走國五?
僅分享個人想法給您參考,看是否可以給您不一樣的思考去爭取你們想要的事物。

汽車道底家啦 wrote:
以上是三讀通過後附帶決議,以及前述我提到在統計上作法及民調上的爭議,另補充以下:

附帶決議中並未提及「民眾問卷調查」是要用何種形式呈現,實際上民調問卷也包含諸多調查。以113年調查為例,從摘要我們能發現:

三讀通過超過10年的法案,竟然有近八成的民眾不知道,在民眾不了解法規推行的情況下,怎麼可能給出「我能接受重機開放行駛高速公路」這種答案?


民調前之不知曉法案已通過與民眾支不支持開放,我不覺得有相關性。
法律百百條,非相關人士如你我都知曉嗎?
一般人根本不知道阿!
所以不知道有甚麼法律通過是很正常的。
只要在問民調的時候,有先告知相關法律有通過了我覺得就可以了。
比方說:政府已經三讀通過XXX法律,請問您支持開放重機嗎?

汽車道底家啦 wrote:
看到這調查結果馬上就能明白,來自於媒體一天到晚白牌機車事故也要用上「重機」兩個字當作標題,企圖混淆台灣人對於普通重型機車與大型重型機車的認知。且只要有重機的事故就會使用「飆速、狂飆」等字眼,而當四輪發生事故且明顯具備競速、嚴重超速等事實,卻以「失控、試車、打滑、煞車失靈」等描述,幾十年來這種選擇性、流量取向的報導方式又何從能讓受訪者針對「 是否會因媒體報導而認為大型重機已可行駛高速公路」給予正向回覆呢?

我不知道重機有沒有甚麼公會或是法人組織等等。
只要您們看到不合適的報導,就透過組織檢舉或是告發。
在這個議題上,我想政府不可能去管控到媒體如何用字如何去下標,
我們不是極權國家啊!
此案到底是不是重機是不是飆速,政府無法每一條都去管控。我是這麼想。

汽車道底家啦 wrote:
講得很好聽,事實上考照制度、教育、配套措施並使民眾知悉政策規劃方向
哪一項交通部跟高公局有動作?
駕照一樣濫發、民眾還是透過媒體知道騎重機等同飆速
民眾還是不知道政府有往「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作為規劃方向

基本上這邊我不是很懂您的訴求是甚麼?
您說的考照、教育是指重機部分?還是其他部分?
如果是全面的考照與交通教育,我想交通部與高公局都有在宣導,比方說不要超速,不要龜車,不要疲勞駕駛,不要酒駕。。。。
對,我沒舉例重機,因為以整體交通而言,重機比例過小,宣導重機不符合大眾利益,與整體交通利益。
更妄論「宣導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為什麼交通部、高公局要為了一個還沒實行或是根本還不確定何時能執行的項目去做宣導呢?尤其這個方向是針對少數群族的。

為什麼交通部、高公局不是去宣導已經實施且攸關到全民的政策呢?又比方,禮讓行人,檢舉制度的改變。
經費有限,宣導有輕重緩急,所以我認為這樣的做法十分合理。
至於駕照是否濫發,哈!這我可以同意。

汽車道底家啦 wrote:
陳情、開會、遊行、協商,十幾年來該做的都做了
公民不服從直接上國道證明其安全性的也做了

辛苦了,所以法也立了不是嗎?只是有"前提"在前面,所以何不繼續努力"把前提拿掉"或是"符合前提"呢?
無論是哪個,就是不該讓重機群族的印象被加深往不好的方向邁進。
比方說:現在重機可以停汽車格,還要額外要求機車格也要停,甚至要有專屬重機格。
(我開汽車的也很想停機車格阿,我一格一格付錢行嗎?相對的有些機車格免費,汽車停是否也能免費?)

汽車道底家啦 wrote:
高速公路衝撞緩撞車、開自動駕駛睡覺、匝道逆向、大貨車不保持安全車距輾壓其他用路人
這些專屬於四輪在國道發生的事故與行為,快速道路開放重機上路至今幾乎沒發生過
造成多少大大小小死傷,會有人討論要不要拔除四輪路權嗎?
平面道路更多四輪直接開上人行道撞死人、酒駕撞死人、毒駕撞死人、高齡駕駛失控撞死人
這些都沒有觀感問題,對不對?

觀感是什麼時候需要被建立的,還是少數用路族群才有觀感的問題
少數用路族群的權益就可以被簡單的犧牲,是這樣嗎?

最後,民調的結果當然指向民眾不同意佔多數、觀感不佳作為不開放重機上國道的結論

看在我這個每天開車上高速的人眼裡來說
那些天天撞死人的四輪有讓我在大眾觀感好到能堂堂正正使用高速公路嗎?


樹大必有枯枝,我相信重機沒有睡覺的(重機沒自動駕駛吧!),但我知道機車有匝道逆向的(重機沒有嗎?),不保持距離這肯定有,超速變換車道鑽來鑽去的都親身遇過。所以樹大必有枯枝。

而您也如同其他人一樣強調了,"「快速道路」開放重機上路至今幾乎沒發生過",這讓我想到,
為什麼政府是用「百萬延車公里」去計算,是否就是因為[已開放的]快速道路的公里數實在太短了。
這樣去計算根本不真實。不過我也同意在太短的公里(樣本)去放大成萬公里去計算,會失真。
但我想強調的是,不能只看「快速道路」。
而重機有沒有發生過重大事故?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東北角飆到180去親對向車道上的貨車的那台重機。
我也不是說汽車就沒人飆速,我指的點是當您強調已開放的快速道路沒有重大違規,到底是因為樣本數太少?還是真的沒有?當平面道路都有人飆成這樣了,快速道路不會嗎?


另一個重點是,少數用路族群的權益是否可以被犧牲?

我覺得權益的保障是在於必要性,生活必須。
到底重機上國道是生活必須嗎?基本上我覺得不太是,不然白牌也應該要開放啊?

如果不是必須,那為什麼可以開放給汽車?我覺得是在禍事是可以接受的情況下,提供給汽車走能增進社會經濟。比方說,貨車、大客車運輸需求。

而小客車,私人通勤或是出遊呢,我同意這也不一定算促進整體經濟,但舒緩交通也算是其功用的一環吧。
試想如果連小客車都不走高速公路,這些車輛都走一般道路,那平面道路不塞成一團嗎?大家都別走了。
所以車種分流是可行合理的。
如果您真的覺得上國道是生活必須,那是否就該考慮符合政府規劃您該買的是汽車而不是重機。
(我想重機也不便宜,能買重機的,都能買台國產車吧!)

只是誰該用,小客車可以用,那重機為什麼不能用?
這就回來討論如果發生禍事(車禍)是否可以被接受?

我認為以客觀的觀點來說,車子出事時就是比機車(重機)安全。
同樣力道的撞擊之下,輕微碰撞時,汽車可能只是外殼擦傷,重機就人車分離。
中度碰撞時,汽車前後饋縮但駕駛可能輕傷而已,而重機還是人車飛離而且可能滑行的很遠。
重度碰撞時,在汽車鋼板都不能承受的撞擊下,肉體要如何承受同力度的撞擊?分離前已經受到撞擊的傷害了。
前後夾擊時,如汽車鋼板都被壓扁了,機車與肉體要如何不被壓扁?被夾擊時很可能是人被夾在中間而不是噴飛他處阿。
而前述的人車分離,在平面道路上或是車少的時候,或許沒關係。
但在車多且車速極快的狀況下,怎麼確保肯定後車或是隔壁車道的來車,不會無辜的輾壓過去呢?
理性的去想想,都知道汽車機車差異極大。

如果真有人覺得人車分離在高速公路上是安全的?
難道這些人也覺得在高速公路上全副武裝從行進中的車輛跳下去是安全的?都不會被其他車輛傷害到?

基本上我的拙見如上。僅分享個人看法。謝謝!

PS.
剛好看到這問題,我順便發表我的論點。

我先不討論,高速公路是否真的就是封閉道路所以比平面道路安全。
我先討論為什麼不禁機車。

如果平面道路禁止機車,那等同於機車直接不准上路不准使用,甚至不用販售了。
而這影響的國民可是百萬計喔。
那這些人都有能力買車嗎?我想這群人不像重機族群經濟實力雄厚。
所以某些人騎機車是真的生活必需。(大眾運輸可不是每個地方都有喔!)
所以我認為不能禁,不然真的是剝奪了國民的用路權益。

再來討論一串邏輯問題。
封閉道路(普遍)比開放道路安全。
而高速公路是封閉道路,而平面道路是開放道路。
所以高速公路比平面道路安全。

男生(普遍)比女生來的有力氣。
而年邁的爺爺是男生,而女性舉重選手是女生。
所以年邁的爺爺比女性舉重選手有力氣。
不是咩!

重點在於,高速公路是高速行駛。
在平面上速度低的時候,相對反應時間長。
速度慢照成的災難也比較小,撞擊力也比較小。

在高速公路上,就算他是封閉道路,就算事故發生機率比較小,
但事故一發生,反應時間短,閃避慢,嚴重程度就高,
速度快,撞擊力大,傷亡就高。
速度越快,開車就要更專心,因為更危險不是嗎?

所以謬論就是,不是只看封閉道路一個特徵,高速的特徵不能省略。
快速道路就是高速行駛用的。

同樣,以上個人見解與回應,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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