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
讓我們來回顧K大在本樓的發言:
我從來都沒說不能開公家車
也不認為他的問題是開公家車去繳公家費用
您繼續堅持您對我的看法
並且要求我去檢舉這位警察
K大一句話就有存在感了:
根本沒跟你比的意思:
您繼續指責:太閒、五四三,又要求別人去檢舉警察:
前面就說不能比了,這裡被K大抓了個「彼此彼此」的語病
接下來,我實在很難理解:為什麼K大認為,結清款項,不算是買東西的行為,
一定要手上有拿著買的東西,才算
不想跟您吵,還被說成是大放厥詞
然後,您就提跟本樓討論無關的超車道議題


又在挑文,嚴重斷章取義喔你,
前面文很明白囉,你繼續吧。

wetty
2017-05-23 10:22 #202
離題討論的是您
批評別人, 只有意見, 卻不見根據哪些事實

你繼續吧


反紅這句分明是在說你自己好嗎

katana057 wrote:
又在挑文,嚴重斷章取義喔你,
前面文很明白囉,你繼續吧

離題討論的是您
批評別人, 只有意見, 卻不見根據哪些事實

你繼續吧
反正版主就是想找人抬槓.
不過不是每個人都像版主這麼有才華有思想有正義感.
因為我們大部份人跟那位警察一樣.
心力放在賺錢養家.改善生活.(我沒說你不是.別抓字來抬槓).

就請版主多多拍這種的.只要你高興.有益身心就好.
加油.我每星期六/日也會去朴子菜市場.
若有看到警車再停這樣.我試著拍下來給版主收藏.
不收費的.

wasiwater wrote:
反正版主就是想找人抬槓.
不過不是每個人都像版主這麼有才華有思想有正義感.
因為我們大部份人跟那位警察一樣.
心力放在賺錢養家.改善生活.(我沒說你不是.別抓字來抬槓).

努力工作、賺錢養家, 不必然要停車佔用車道
wasiwater wrote:
就請版主多多拍這種的.只要你高興.有益身心就好.
加油.我每星期六/日也會去朴子菜市場.
若有看到警車再停這樣.我試著拍下來給版主收藏.
不收費的.

寄警政署督察室即可
wasiwater wrote:
印像中還有記得有一條是....開版的不能參與討論.
到底鎖文有沒有標準?

9. 發起主題討論後不參與該篇討論,或刪除自己過往發言內容者,文章會直接移除處理。
wetty wrote:
努力工作、賺錢養家, 不必然要停車佔用車道...(恕刪)

當然.不過那是版主這種偉人才辦的到.
我們這種市井小民偶爾還是會犯錯的.
加上鄉下地方.只要不太離譜.大家都會相互體諒.

wetty wrote:寄警政署督察室即可

寄警政署督察室就達不到版主的目的囉.
先po上網公審一番.寄警政署督察室也就會收到風.
當然要被公x二次才能有警惕作用.
是吧版主?

真可惜沒人跟版主抬槓了.我也是近日工作稍空才來看看.
加油.多貼些憤世嫉俗的上來.
01真的越來越無趣了.恨須要您來添些柴火.

wasiwater wrote:
當然.不過那是版主這種偉人才辦的到.
我們這種市井小民偶爾還是會犯錯的.
加上鄉下地方.只要不太離譜.大家都會相互體諒.

不必是偉人, 一般人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

警察也是執行任務有需要, 才可以有特權

巿井小民違規沒什麼大不了, 繳罰款甘願一點而己

朴子人不用擔心啦, 有黃議員在:美女議員力挺攤販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203/789501/

『民進黨籍嘉義縣美女議員黃嫈珺,最近為了朴子果菜市場攤販及購物民眾影響交通,警方強力取締引來民怨沸騰一事,向朴子分局開戰』

wasiwater wrote:
寄警政署督察室就達不到版主的目的囉.
先po上網公審一番.寄警政署督察室也就會收到風.
當然要被公x二次才能有警惕作用.
是吧版主?

是您根本沒打算要寄吧?
wetty wrote:
是您根本沒打算要寄吧?(恕刪)

是的.我一開始就說要寄給版主.
寄去警署這事我做不出來.
因為我一個月要寄的支票滿多的.
況且.在這事上我是站在小員警那邊的呦.
wasiwater wrote:
是的.我一開始就說要寄給版主.
寄去警署這事我做不出來.
因為我一個月要寄的支票滿多的.
況且.在這事上我是站在小員警那邊的呦.


你一開始就說了,
但版主會自動跳過,
然後他會開啟斷章取義 + 某些強大技能,
前面的文已經很明白。
這是個鄉下地方....在鄉下地方爪來爪去








katana057 wrote:
你一開始就說了,
但版主會自動跳過,
然後他會開啟斷章取義 + 某些強大技能,
前面的文已經很明白。

誰在斷章取義, 應該很明白
katana057 wrote:
PS:一直在曲解什麼鬼,因公買菜? 你有看到他買菜嗎? 怎沒貼拿菜的相片?
媒體不就說了,是去結清款項了? 真的是會暈倒耶...

買賣行為:
交貨 + 交錢 --> 買賣完成
交貨 + 不交錢 --> ? 買賣 ?

付錢, 是完成買賣行為的必要條件
katana057 wrote:
前面看過來,你就是在批評員警這行為啊,不是嗎?
幫你找檢舉他的理由,還看不懂 + 不想做,
真的是暈倒。

認為警察違規的人, 自己不去檢舉, 叫別人去
wetty wrote:
我認為:停車佔用車道, 有討論的空間
但我認為, 既然他是因公, 就不算違規,

有討論空間 = 批評 ?
沒有違規 = 不能討論 ?

這是台灣教育的毛病,
學生只能做是非、單選, 不會申論
wasiwater wrote:
況且.在這事上我是站在小員警那邊的呦.

如果這是您經過詳細、理性思考的結果, 就是很好的選擇
wasiwater wrote:
是的.我一開始就說要寄給版主.
寄去警署這事我做不出來.

這是您的自由
不雨 wrote:
根據照片顯示警察手里並沒有拿菜.....何來買菜之說?當警察不能填飽肚子?
鄉下地方....要搞得像天龍國一樣.....鄉下民眾應該群起抗議要求放寬修法
菜市場密集地應當比照...夜市辦理謝絕車輛進入避免不懂得繞道硬要亂檢舉等擾民之人

果然是01老鳥, 鄉民言論模仿得滿到位的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