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重大車禍奪 3 命, 78 歲肇事 余男 死了

IQuit wrote:
https://tw...(恕刪)


律師:人死不起訴,刑事責任就了,但可民事求償。

賠償金額就從留下遺產賠。

子女可選要不要繼承,就算繼承,賠償金最多就遺產用完,不能從繼承人再拿。

一般人都會選不繼承,必竟遺產會賠光,還沾到責任名聲划不來。

看來受難家屬是得不到什麼保障。
人死了,就不能以刑逼民,
如果肇事者有買保險,
那受害者只能跟保險公司鬥了!
Dr.Corgi
這案件根本不需要以刑逼民,你被網路洗腦到無判斷能力了...是肇事者不賠,才需要用以刑逼民
解脫了.......
至於有沒有錢都不重要了 他也不用煩惱了
恩…大家都想要死刑,結果現在卻捨不得人家死,真是….
66JOE
捨不得人家死?大家是要他交代真相賠償完再去死好嗎?
傲笑憐
真相?想要聽到是中共派他來擾亂台灣的真相嗎?[沒有不敬的意思]
可憐其他幾位了.

路上三種車能遠離就遠離.
大車.
糜糜卯卯不修的車.
最省油那系列的車.

強制險感覺不足以應對這詭譎萬變的...某些險該立法強制了.
b700543
peppy 也對,這種殺傷力也很強!
yjub1221
其他車最好都要遠離!然後開最省油的那系列讓別人遠離!!
省時、省心、又省事

台灣不知會不會設立

模範殺人犯獎項
應該要先去情勒余妻,
不然余男感覺雖然應該是還有不少家底可以讓被害人及其家屬去分配
選舉
都交給律師吧
人走了 就沒有被告了
無敵娘娘槍
而這邊所謂的繼承人,是指你在法律上的身分,和你有沒有拋棄繼承無關.一般而言,若都拋棄繼承,會聲請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或法院會指定.
無敵娘娘槍
目前最可能情況,繼承人都拋棄繼承.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
混蛋精神失常死老狗,不自己早早去自殺,情緒失控亂撞亂殺害慘了一堆人,必須挫骨揚灰,灑入化糞池
narcissus_tulip
[拇指向上]
ra1xp
立那老翁銅像放在事故現場跪著
賠償是一回事,重點是這件事也沒有所謂的真相了
可惜了莫明其妙過逝的人,尤其是人生才剛開始的兩位小朋友
泰倫斯
不需要駕駛說明,會這樣開車就是蓄意殺人,就算是卡到陰,法律會信?
傲笑憐
你說是蓄意殺人,法律會信?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