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當然是算安全的一部分。職災。不過台灣交通都管不好。還奢求,工作場所意外嗎?!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 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指隨作業活動所衍生,於勞動上一切 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職安法細則§6款))引起之工作者 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沒有國賠。只有勞工勞保給付,政府不能說賠,因為這樣才能甩鍋。不是耍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