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貨車停車「合法擋測速照相機」警方要出手了

合法但是觀感不佳,建議移開照相機
如果先有車格,再有照相設備,應究責照相設備規劃人員;
如果先有照相設備,再有車格,應究責車格規劃人員。

總之,應該有公務員要負責,不然找隻松鼠來頂也行!
A辣愛怕跑
確實5推
擋住測速照相機,會害死人,造孽阿
會導致一堆飆車猴撞死人
曉得 wrote:
桃園貨車停車...(恕刪)


50公里速限,然後超速就安一個罪名:超速飆車...

唉,這樣的政府.....
曉得 wrote:
桃園貨車停車「合法擋...(恕刪)

我猜這小貨車會被監理站召回檢驗高度
該不會最後是從路邊移到路中間的分格島上 XD
桃園現在很流行神出鬼沒的移動測速照相,這種固定式的已經沒有效益了
貨車司機你是神,你是救世主,你是大家的好朋友,祝福您一生平安順遂,賺大錢
貨車應該有違規,該處電線桿和照相機之間有兩格停車格,這輛看似6.5噸的應該已經占用到前面的停車格了,還有照相機在線外,照版主貼的照片完全擋相機應該也有超出停車格的寬度,依照56-9不依規定停車可罰600~1200元
超高沒有開在路上應該不用驗車,因為看起來是升降式的,一般只有卸貨時會升起,載貨時升起一個是風大不穩,一個是超高會被罰,我們公司配合物流司機都是這樣



警察真要刁難,那個貨車的後斗可能會有問題...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