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怪耶!
1:7月份車禍時,診斷證明是右手+右小腿擦傷
然後怎麼12月份就突然有左手挫傷要去復健?
一開始看診的時候怎麼沒有反映左手有問題?

2:搭計程車費用加上頭像是計程車照片....
讓人起疑..

3:精神賠償.....有點誇張

如果合理,我會賠償
但是以上這3點,真的有很大的問題.
最多就是保險公司負責腳踏車的車損,不足部分我自己補貼
其餘我會讓保險公司去處理.
ovd750
沒有12月,那應該是應保險公司的要求,再去保申請的診斷書費用
ovd750 wrote:
事情發生在112/07...(恕刪)

我猜你一家人都是屬獅子的對吧....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On9ccc
[^++^][XD]
ovd750
會吃人的獅子
你總共要求償53700,然後C車違停也有肇責,所以這53700不可能A車全吃下吧?

精神撫慰金35000可能要請律師才有辦法凹喔
ovd750
多謝告知
有些律師會先搞砸協調......才會有業績上門!!

其實這種車禍案例太多.....談不成就給法院判
ovd750
明白
你一直強調精神撫慰金是免費律師的建議.....
以我在銀行界債管部門十幾年的經驗
常常跟免費律師交手(我就不說哪個單位了)
我們銀行界常笑稱這種免費律師
就是剛畢業考上律師資格的在新手村打小怪升級
律師界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不是說假的
ovd750
多謝告知
感覺那個律師和您有仇....

精神慰撫金35000元就是故意給對方不和解理由


交通費非必要性支出會打折,比方說公車或免費接駁車能到您卻要搭小黃,

這都會造成賠償的不信任性,保險公司會實際往返現場看查

看診費2800元如果沒公立醫院證明書法院不會承認

精神慰撫金35000元同上要醫師診斷開證明蓋大章

必要時醫師須出庭法院

以上是前工作的經驗分享


建議您只能找法院提告
ovd750
多謝告知
換位思考

假設"樓主是對造"

"右後方"的自行車,擦挫傷..

這樣的金額您是否覺得合理呢?

(不管怎麼樣,您仍要攤付對方車損的損害比例....)
ovd750
撞擊點在右後門,對方切換未禮讓直行車
看到精神撫慰金這一點
難怪對方不想和解
根本獅子大開口
ovd750
多謝告知
有中樂透的感覺?

是我被求償此金額,一定給法院判!
ovd750
目前也是打算如此,由法院去判,該我方賠對方多少就賠多少,對方給賠我方多少就多少,畢竟,保險公司的態度讓我超不滿意,就給法院判
ovd750 wrote:
請教有關車禍和解理賠

事情發生在112/07的時候,對方車輛保的是海王保險公司,馬自達3要靠右停車時不慎沒注意到我兒腳踏車在其右後側,以致發生擦撞。因撞擊力道以致我兒腳踏車右偏撞擊一台路邊違停車輛(此車已和我方和解),造成2次傷害在倒車時右側身體撞到路邊違停車輛以致挫傷(此一傷害,海王保險公司不承認為己方車主所為),海王保險強調己方過失4成,違停3成,我方3成。但撞擊點在車輛後門這個位置是要怎麼未注意車前狀況,兒子就算看到了對方要變換車道,腳踏車根本來不及反應,但對方海王保險硬是說我方要付3成過失

該變換車輛馬自達3車主,已經有在區公所調解會談過2次但都失敗,<我方要求車損9700元,看診費2800元,看診交通費6200元,精神慰撫金35000元,合計53700元>,(對方車輛提出車損45000元對方是台2007年份左右的馬自達3,對方車損在右後門右後葉板,維修費用45000元),對方保險公司公司一直強調我兒沒有注意車前狀況,調解時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我方5000元和解,所以最後和解失敗。

之後,小弟在2次調解失敗後在113年1月提出傷害告訴,將於113/03/26至地檢署調解,小弟預計30000~35000元和解,不知這樣金額是否要求過高。還是直接由法院去判決,對方車損我方該賠多少就賠,我方損失就由法院判賠,不知這樣是否可行,想請教各位有相關專業的大能們,可以給點建議,感恩。











父子都是人才
ovd750
多謝告知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