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要過無號誌馬路 應該學日本小學生舉手示意

台灣舉手照樣會被三寶撞!!!!
五十肩的中年人說:還是還給我天橋好了
這在台灣可能行不通,不是駕駛沒看到,而是以為你想叫計程車
我個人到路口,無論有無號誌或行人

先減速,到可以隨時煞停的速度

看到人再決定是否要減速,太慢了

另外,無號誌,還是可能有標線(斑馬線)吧?

總之,不應該以是否有人來決定是否要減速,而是依照是否有標誌標線

標誌標線都沒有的路口,應該是非常小的路或巷子,原本也不應該開太快
aliao
在日本,看到綠燈減速,你會連駕照都拿不到!!
在台灣舉手很可能會招來一輛計程車!在美國都是統一裝設可變換號誌燈,在沒有行人的情況下都是閃黃燈狀態,如果有行人要過馬路就按旁邊的按鈕就會轉變為紅綠燈,不如建議政府一律將無號誌路口統一裝設這樣的號誌燈。
wkh2006
這是目前最容易做到,行人與駕駛者不必互相猜對方意圖、清清楚楚的作法
@
請先教育計程車 不要在路口10公尺停車載客
aliao
請先教育乘客 不要在路口10公尺攔計程車
plankton
『教育』!?開罰比較有用!路口十公尺攔車與要求路口十公尺停車的乘客一律開罰,一視同仁才對。
舉手只有計程車會讓吧~~~
計程車看到舉手會停車 那很好啊 自己不要上車就好了 而且要宣導路口五公尺 計程車不能臨停上下客 只能在以後廣設的黃線上下客 自然路口不會有計程車上下客 而且現在行人不管車有沒有停止 直接走出來 車輛再行駛中 忽然急煞車禮讓行人 後面車輛紀錄不到前方狀況 檢舉前方車輛無故急煞車罰2萬4千元 收到罰單自己記錄早就循環消失了 難以舉證不停車直行 也會被檢舉 不禮讓行人罰6000加3點 一年集滿12點 就不用開車上班了 現在真的是 行車地獄
自卑感重的台灣人 會說奴性重的人才在舉手過馬

當他是行人時就違規無視號誌時 那等他駕駛車輛也就是那垃圾樣囉
以前一堆過馬路連行人號誌也不會看 現在就更誇張了 真可悲
笑死人了,小孩走到路中間,還舉手了,車也沒讓。
今天是車子不禮讓行人,一天到晚卻在要求行人做這做那,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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